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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市县党委书记离任须进行检查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8月22日08:33  法制日报

  本报讯 记者 郭宏鹏 黄辉 实习生 胡蝶 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江西省出台《江西省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实施办法(试行)》,规定市县党委书记用人行为要过离任检查关,一旦发现用人严重失察、失误,将被免去现职,拟提拔使用的将取消提拔资格并调离。

  该办法规定,无论是提拔重用,还是平级交流、到龄退休,都要对其组织离任检查。此项检查,要在上级党委常委会讨论决定其离任前完成。

  经检查发现,即将离任的市县党委书记在任职期间,存在严重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问题,以及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导致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影响,经调查核实的,先免去现职。拟提拔使用的,取消提拔资格并调离。再根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对近一年市县党委新选拔任用的干部,要进行民主评议,一旦出现“满意”、“基本满意”两项比率合计不到三分之二的,市县党委书记必须就此任用情况作出说明。经调查核实存在违规行为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免去所任用干部的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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