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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社保局:外地打工族离京可领失业金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8月23日02:25  北京晨报

  晨报讯 (首席记者 姜葳) 外地打工族要想回老家发展,在京的失业保险可办理转移“漫游”。市人力社保局昨天表示,失业保险已覆盖外地户籍的本市劳动者,失业者可选择一次性领取失业金,或者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回乡。

  市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本市的失业保险关系异地转移接续其实自2000年就已能办理。具体操作办法有两类:一是外地户籍的城镇职工与本市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后打算回老家的,由社保经办机构将其应享受的失业保险金,随失业保险关系一并划转至其户口所在地的县以上社保经办机构,职工回家后即可按照当地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二是失业职工也可以选择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具体来说是由用人单位到社保经办机构申领,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并由用人单位一次性发给本人。目前本市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最高为891元,最低为782元,月平均标准为836元。

  本市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标准

  累计缴费年限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

  满1年不满2年  可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

  满2年不满3年  可领取6个月失业保险金;

  满3年不满4年  可领取9个月失业保险金;

  满4年不满5年  可领取12个月失业保险金;

  满5年以上

  按每满1年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计算,确定增发月数,但领取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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