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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数百套安置房疑被村干瓜分 官方称只是挂靠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8月23日15:35  新华网
在建中的新桥大厦 蒋超 摄 在建中的新桥大厦 蒋超 摄

  安置房,原本是为了保障被拆迁住户和失地农民的住房问题所建的房屋,是一项民生工程。但最近有人在网上爆料称,永嘉县江北街道新桥村的569套安置房多数被村干部瓜分,每名村干部名下至少有10套安置房,其中前任村支书一人就有55套。对此,当地政府回应,村干部名下房产大多数是挂靠,两家房开公司以成本价买走百套确属违规;县纪委已介入调查。

  两家代建房开公司为何能以成本价购得109套房?获利多少?新桥村前任村支书和村委会主任为何能以成本价各获购买一套安置房的奖励?挂靠在村干部名下的购房者和村干部到底是什么关系?

  带着这些疑问,昨天,记者和新华社记者前往永嘉江北街道再次实地调查。

  1、代建房开为何既拿钱又拿房?

  据了解,新桥村建第三期安置房共569套。其中拆迁安置80套、政策照顾48套、房开公司109套,合计237套,均以成本价出售;本村村民认购了70套,村外人员认购了169套,这239套以当时市场价(新桥大厦、蔡桥商贸大厦为8500元/平方米,新桥商贸大厦为7500元/平方米)出售;此外,剩下的93套以市场价卖给了建筑公司以及用于抵付混凝土、铝合金等工程款。

  按照永嘉县政府2007年9月24日出台的《永嘉县村级二三产业留用地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建设项目代建单位可以按照工程造价3%以内收取代建管理费,除此之外不得以任何形式和名义向委托业主收取其他费用。

  但在该项目中,参与代建的永嘉县昌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永嘉县和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仅拿到了代建管理费,还分别以成本价购得66套房子和43套房子。

  “房开以成本价购房,是因为垫付了不少启动资金,在政策处理过程中也出了不少力,其他村也是这么做的。这个决定是经过村民代表大会决议通过的。”时任新桥村委会主任、现任村支书余乾寿这样解释。他昨天提供了该村与两家房开公司签订的合同、补充合同,以及有关村两委会议记录表等材料,上面标明了房开公司以成本价拿房的有关规定。

  和田房开法人代表杨金龙说:“工程前期审批时,我们跑前跑后花了不少钱。启动建设时,我们又垫付了1000多万元。这1000多万元砸进去,是有风险的,万一房子无法顺利建成,我们向谁要钱去啊?”昌泰房开公司法人代表王启有说,村里建房用于设计费、地质勘探费、打桩费等启动资金不足,要求房开为之垫付,这是有风险的。双方经多次“磨”,双方谈成村里用成本价的房子顶抵。就这样,和田房开与昌泰房开于2007年底前为该工程分别垫付了1080万元和820万元,以成本价购得的43套房和66套房,基本上于2008年、2009年销售出去了。

  2、算一笔账,房开获利几何?

  据和田、昌泰房开和新桥村委会签订的协议规定,这部分房子房开只需先支付35万元/套,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后按实计算,多退少补。昌泰房开法人代表王启有说:“目前还没结算,估计每套成本不会超过35万元。”

  有村民说,房开垫付资金,然后以成本价购房,表面上看似合情合理,但算一算成本账,不难发现最终大大获利的是房开,吃亏的是村集体经济。

  以昌泰房开为例,2007年垫付820万元,考虑房子销售、资金回笼周期等因素,这820万元以民间借贷月息1%计算,2年利息近200万元,本息合计约为1020万元。昌泰以35万元/套成本价购得66套房,总成本为2310万元。如果以当时新桥商贸大厦均价7500元/平方米、每套房平均140平方米计算,市场价高达6930万元。除去购房成本2310万元,以及垫付资金和利息1020万元,将近有3600万元的利润。以同样的方法计算,和田房开将近有1671万元的利润。

  “不算不知道,一算吓一跳,安置房到底安置了谁?”有村民说,房开获利部分,其实也是村集体资产流失部分。

  时任瓯北镇镇委书记、瓯北功能区管委会主任徐孟鹤说:“当时新桥村上报的安置房分配原则和方案,并没有提到房开以成本价购房,我们也不知情,这是村委会隐瞒了情况,这违反了该县政府和原瓯北镇政府的有关规定。”

  同时,徐孟鹤说:“据初步调查的情况看,房开已将房子都卖出去了,现在我们已要求房开上报销售清单,其不当得益部分,肯定要予以追回。”

  余承界等村民代表告诉记者,其实村里搞的村民代表分房会议纪要是有问题的,“他们(指村干部)在白纸上叫我们这些村民代表先签字,内容是事后填上去的,我们并不知情。”

  ? 3、村干部低价购房为哪般?

  此次“安置门”事件中的另一个焦点,则是时任新桥村村支书葛彩华和村委会主任余乾寿各获以成本价购得一套房的奖励。

  两名村干部凭什么能以成本价购房?余乾寿说:“当时村里考虑到我们任职时间较长,争取三产返回地项目较多,报批比较辛苦,村民代表大会同意我们以成本价各购买一套房子。”

  据余乾寿提供的相关协议书和会议记录来看,余乾寿享受的是顶跃房3001室,面积200多平方米;葛彩华享受的是2801室。

  这两套房子,让两名村干部获利多少?以余乾寿的顶层套房为例,当时市值约180万元,有100多万元的获利空间。葛彩华通过“奖励房”也获利近百万元。

  此外,他们又在隔壁的蔡桥村各获得140平方米的成本价房的“奖励”。“奖励”理由是对该村建安置房也有贡献,为之“帮过忙”,从中又分别获利100万元左右。

  柯玉平等许多村民说,这些村干部每月有工资,为村里办事是应该的。建房子有贡献,可以“奖励”两套房子,那么县干部是否可以“奖励”更多?这太荒唐!

  对此,徐孟鹤说,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初步处置意见,这两套房子在查清事实的情况下将予以追回。

  此次“安置门”事件中,村干部名下各有数十套房也是关注的焦点。以余乾寿家为例,其妻子、女儿、女婿等家人名下就有13套房。余乾寿称,只有2套房子是他家的,包括奖励的一套房在内,其余11套房均是挂靠关系。“这些都是外村购房者,我都不认识的,分开挂靠我的家人名下,是为了报批时不至于太显眼。”余乾寿这样解释。

  一名姓徐的购房者说:“我这套房是去年上半年从另外一个购房者那里转来的,外加了几十万元,确实挂靠在村干部名下,至于是谁我还不知道。”

  有村民说,有关部门应将这些购房者名单公开,接受社会公开监督,并要查清购房者和村干部之间的关系,这样才令人信服。

  4、安置房怎会变成商品房?

  这批安置房的分配原则和分配方案是怎么定下来的?又是怎样流向市场的?

  徐孟鹤说:“2008年4月,新桥村上报了分配原则和方案,当时我就问有没有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是否有驻村干部参加。得知已召开村民代表大会,但未有驻村干部参加时,我又叫驻村干部联系,重新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分配方案。”

  “对于三产返回地的处置,并没有严格规定,基本上是由各自村民代表大会制定的,不过需要报镇政府审查、公示,并报县国土局备案。”徐孟鹤说:“当时上报的名单里,购房者都是当地村民,并没有涉及房开购房等情况,要是当时知道就会纠正了。”

  记者发现,据当时上报的分配原则和方案,以及村两委会议记录表,确实没有提到房开购房等情况,并规定安置房全部由本村村民按定价认购,赢利部分实行货币分配返回村民。对此,余乾寿说,当时上报镇政府的材料并未提到房开购房等事,这些是他们和房开等单位之间的内部约定,“几乎所有的村都是这么操作的,要是如实上报,肯定批不下来的。房开拿的109套房子,也是以村干部或村民的名义购房而上报的。”

  余乾寿说,按照当时的有关规定,行政划拨的安置房用地,补交了土地出让金后,其土地性质变成了出让性质,是可以在市场上流通的。村里的安置房在满足本村村民需要外,可以再推向市场。

  据了解,瓯北功能区范围内,目前有未建设的三产返回地1500多亩,此次“安置门”是否妥善处理,将直接影响到这些三产返回地的建设。

  永嘉县委书记盛秋平表示,现在有些村管理比较乱,再加上土地和房产资源比较多,给一些村提供了违规操作的机会。目前,该县委、县政府已成立了调查组,将严肃查处此事,是违规的纠正,是违法的查处,该追回的追回。 (新华网浙江频道/温州都市报 记者 周俊朗 新华社记者 张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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