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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规定民众举报抓获网上逃犯最高奖励10万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8月24日09:11  新华网

  新华网长春8月24日电(记者 周立权)记者从吉林省公安机关专项督察“清网行动”会议上了解到,吉林省对群众举报网上在逃人员实施重奖举措,依据群众举报抓获网上逃犯的最高可获10万元奖励。

  吉林省公安厅纪委书记胡秋华介绍,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对网上在逃人员逐一清查,对每名在逃人员采取逐一定人、定组、定措施、定时限,全力组织实施抓捕。省公安厅划拨“清网行动”专项经费500万元。长春市已拨款1000万元用于“清网行动”。吉林省其它市、州也都划拨专项经费,保障“清网行动”。

  胡秋华说,为调动群众参与追逃犯抓逃犯的积极性,全省各级公安机关都设立了追逃举报电话和互联网举报邮箱,向社会公布,动员群众积极举报逃犯线索,对举报有功人员给予奖励。凡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每抓获1名网上在逃人员,按照逃犯等级情况,省公安厅将奖励举报群众人民币500元至10万元不等。

  吉林省公安厅号召全省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为公安机关提供有价值的线索,努力配合公安机关开展工作,让为害社会、作恶一方的逃犯在警民联手编织的“天罗地网”中无处藏身,形成“警察有逃必抓、群众人人抓逃、逃犯无处可逃”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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