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8月24日电(记者 赵超、余晓洁)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对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开展执法检查后建议,抓紧修改完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于今年5月至7月,对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这是这部法律颁布实施以来的首次检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批示要求,要把执法检查与法律的修改完善有机结合起来,与代表议案、建议的办理有机结合起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李建国24日代表执法检查组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执法检查情况时说,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颁布实施以来,对于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发展老龄事业,弘扬中华民族敬老、养老、助老的传统美德,发挥了重要作用。
报告说,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这部法律需要根据新形势新情况进行必要的修改。近年来,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对修改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呼声越来越高。执法检查组在赴地方检查过程中,采取多种形式听取和收集对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改的意见和建议,主要有:积极应对老龄化,强化政府责任,加大财政投入,推进老年社会保障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家庭赡养义务的履行方式,细化经济供养、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内容;强化社会照料和服务,特别是要保障“三无”、失能等困难老年人的生活;建立养老服务机构准入、退出、监管制度,规范养老服务市场行为;明确对养老服务机构的鼓励、扶持政策;完善老年人优待制度;规定老年人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同社会其他成员平等的权利等。
报告指出,目前,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正在组织力量研究修改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执法检查组提出应认真梳理、研究和考虑各地各方面提出的意见。同时,执法检查组建议国务院加快社会救助法、慈善事业法等与老年人权益保障密切相关的法律草案起草工作,适时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