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张鸣
《大话西游》是让年轻人一度爱到发疯的一部喜剧电影,周星驰在大陆的声名,很大程度上跟这部片子有关。到今天仍旧方兴未艾的“解构”潮,各种随性的穿越,追根朔源,似乎都能找到《大话西游》上去。余生也早,跟不上年轻人的节拍,《大话西游》也间断地看过,感觉就是一个间断的笑话。其中一个片段,说唐僧被妖精捉了,磨磨唧唧,絮絮叨叨,无论妖精如何不耐烦,磨唧如故,絮叨如故,最后把个妖精逼得自杀了。原以为无非是年轻人对老年人、或者自家老婆唠叨不耐烦的夸张放大版,笑一笑也就了了。没想到,这两日看闲书,竟然翻到了古人记载的类似的故事。
清人况周颐的笔记《眉庐丛话》里,有这样一则故事,说是清朝嘉庆年间,四川简州县令宋某,碰上一“积案滑贼”,即经久官司的老油条,不畏刑讯,无论怎样拷问,就是没有口供,案子久不能结。于是,宋某就找了一部诗韵,一个书童,让衙役将这个“滑贼”带上来。先做绝句两首,念给贼听,然而问他招不招?不招,再做五言和七言律诗各一,再讯。然后是古风一首,继则古风长诗一首。反正一直作诗,一直审讯。夜半三更,在场的书童加衙役,都熬得快要趴下了,宋县令还在依依呀呀、哼哼唧唧地作诗。最后这位“滑贼”终于受不了了,招了。况周颐点评道,这是因为该贼性子较急,实在受不了这种比刀锯更厉害的折磨。
这样的招法,其实也是一种刑讯,着眼于精神折磨,使受刑者精神崩溃,不得不招。说起来,应该算是软刑讯。这样的软刑讯,即使按今天的标准,也不能算酷刑。如果美国关塔那摩基地的人,能用这样的招法让基地人员招供,所受到的质疑也许就不会那么多了。可惜,这样的招法,如果真的有效,可能也就是对付几个像张飞李逵这样的莽汉,不怕刑,受得苦,但就是性急不耐烦。放在别人身上,基本上没用。别说作诗,就是把全唐诗通读下来,也只当催眠。
古人不分公检法,破案断狱,都是县太爷包了。虽有专业人员,刑名师爷、刑房书吏加捕快,但侦讯的手段毕竟有限,所有的现代检测手段一点都没有。所以,无论什么样的案子,都得要口供,没有口供,案子就结不了。因此,审讯时,法律上是允许一定程度的刑讯的。也就是说,给疑犯上刑,打板子、上夹棍都可以;对女嫌疑犯,则用拶子夹手指。但是,刑讯必须是有限度的。如果把疑犯打死了,人还没招,事情就麻烦了。最轻,负责官员也得受处分;重了,则丢了乌纱帽。由于上刑不能往死里打,所以,那些特别能熬刑的“滑贼”,就可以通过熬来最终逃避惩罚。嘉庆时代简州县令的作诗审讯法,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出台的,如此煞费苦心,大费周章,就是要一个口供,好结案。
但是,重口供的结案习惯,其弊病也是明显的。真正的元凶、“滑贼”能熬过刑,逃避惩罚,而被弄错冤枉的人,则往往熬不过刑,三木之下,轻易招供。两下子都容易出错案。但是,这样一种审讯方式,经过戏剧的渲染,家喻户晓,深入人心。经过清末新政和民国的司法改革,堂上刑讯打板子问口供的做派已经被革掉了,但老百姓还是喜欢这一套。在民国时期,好像地方官和地方军阀,也喜欢玩这一套,甚至穿上莽龙袍,足蹬皂靴,装扮成包公审案子。
时至今日,刑侦技术已经进化到了非常先进的境地,疑犯的口供,按道理已经不是结案的唯一证据了。但是,重视口供的积习,却依旧存在。好多警匪题材的电视剧,破案的标志就是疑犯“撂了”,即招供了。而一些现实中的重案,最后定案的依据依然是疑犯的口供。只要主管刑讯的人,在潜意识里对口供如此看重,好些原本可以避免的冤案与错案就免不了。
我们的传统很沉,有时候落在一个人身上,往往沉得要命。“大话西游”式的刑讯,笑话只当笑话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