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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台州领衔新一轮楼市限购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8月29日11:48  《财经网》

  分析人士认为,未来一段时间将有不少二三线城市陆续出台限购措施,房价上涨势头将得到遏制

  【《财经》综合报道】《中国证券报》报道,浙江省台州市日前发布《关于进一步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将对商品住房实施限购,成为近期首个被纳入限购的二三线城市。

  根据台州最新出台的通知,全市市域范围内的家庭和市域范围外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两年内在该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税或社保缴纳证明的家庭,可在台州市区购买1套新建商品住房。对在市区已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市域范围内家庭、已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市域范围外家庭、不能提供购房前两年内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税或社保缴纳证明的市域范围外家庭,暂停其在市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上述限购政策9月1日起施行,政策截止日期并未明确。

  通知还明确,家庭拥有住房数量指房屋权属登记在家庭成员名下及已进行合同备案的住房。家庭成员包括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购房人在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时,应如实提供有关材料、证明、信息;购房人提供虚假材料、证明、信息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此外,通知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签订商品住房买卖合同时,应核验购房人的有关材料、证明。

  分析人士认为,未来一段时间将有不少二三线城市陆续出台限购措施,房价上涨势头将得到遏制。

  按照住建部的要求,8月20日之前,各省(市)需要将所辖内各城市的上半年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情况报告上交,并给出限购的“五条标准”。这“五条标准”分别是: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70个大中城市房价指数,处于房价涨幅前列的城市;将省内所有城市今年6月份的住宅价格与去年底的住宅价格做一个比较,涨幅较高的二三线城市;今年上半年成交量同比增幅较高的城市;外地人购房比例较高的城市;群众对当地房价反应强烈、认为调控政策执行不力或不到位的城市。住建部提出,凡满足其中两条标准的城市纳入限购范围。

  住建部限购标准的出台是为了进一步落实7月中旬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有关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重要会议精神。当时会议指出,已限购城市需严格执行,房价上涨过快的二三线城市也要采取必要限购措施。

  据媒体报道,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王珏林表示,住建部不会发布二三线城市的具体限购名单,限购政策和措施由各地自行发布,住建部主要起到督促和出台标准的作用。

  中原地产发布的研究报告认为,台州并不在国家统计局进行大中城市房价统计的70个城市之中,按住建部先前公布的限购标准衡量,其房价涨幅并不靠前,不少二三线城市房价涨幅超过或接近台州,其中泸州、南充、岳阳、大理、宜昌、韶关房价涨幅远超台州。未来浙江、广东、江苏、山东等省甚至可能出现全省地级市全部限购的现象。

  根据国家统计局先前公布的数据,7月70个大中城市中,仅有14个城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环比下降,一些二三线城市上涨势头明显。分析人士认为,限购城市范围的扩大,将有效挤出不合理的投机性需求,稳定二三线城市房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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