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洪波
河北盐山县设立“县长特别奖”,获奖单位负责人及个人将安排一个子女进事业单位。报道说,去年的获奖单位为县公安局和商务局,获奖个人有国税局长、人保局长、盐山中学教研处主任、东帽圈村党支部书记。
这个时代,“以业绩论英雄,以贡献论奖惩”,已是成熟的意识形态,无人有所异议。业绩和贡献,当然靠“效益”衡量。经济效益、社会效益,量来量去,普通人基本上就出局了。一个机关,在官员的带领下,业绩累累;一个企业,老板出手,为地方创造了财富;一个专家,搞了多少课题,一目了然。官产学,表现总是突出的。一个普通人,有什么分量呢?
所以,我们可以看到,任何一种评比性的奖项,都在奖给“为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的人们,结果也无非奖给官员、老板和专家。这是用荣誉实现的社会肯定机制,定向地分发给一定身份的菁英。
此外,一些地方人大、政协等“参与型民主”的设置里,同样是官员、老板和专家济济一堂,普通人是连参与的机会都极少。老板纳税多少以上,奖励官级或者委员;招来投资可安排子女,甚至可以“交通违章不罚”;这样的奖励早已在很多地方实行有年,并且被学习经验的人们推广了吧。吸引优秀人才,如果打破规矩,解决各种后顾之忧,更没有谁说半个不字。
盐山县设立县长特别奖,专奖“为全县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的单位或个人,能够奖到谁的头上,这是没有悬念的。奖励包括解决子女事业单位名额一个,这也算是解决后顾之忧的意思。舆论痛加抨击,毫不意外;指为“有失公平”,也大有道理。然而,如果没有县长特别奖,事业单位名额是不是就能够由普通人子女获得?
有人认为“县长特别奖”是把“萝卜招聘”从后门放到了前门。有人担心县长特别奖缺乏评奖监督将带来腐败。但实际上,“县长特别奖”是奖励业绩,“萝卜招聘”才是徇私舞弊;县长特别奖的评奖也并非不可以搞得光溜鲜亮,“问心无愧”。
我当然不以为“县长特别奖”是一种公平的奖项,奖给事业单位指标是一个合理的政治行为,而是看到这个社会里,任何官方奖励和社会肯定都已经发放给“官产学”,阶层固定化措施随处可见,利益分配与各种社会职务配置都在倾向显明,岂止于盐山的县长特别奖而已。
舆论攻击之下,盐山的县长特别奖增加了变数,能不能继续成为一个问题。然而,客观地说,一个县级政权,要推行“县长特别奖”,并非不可接受,不可接受的只是奖励基本发放给了官员,事业单位指标也为之占据。但是,奖励与普通人无缘、肯定机制与普通人无缘、良好的社会职位与普通人无缘,已是这个社会的通行法则,你将止于“县长特别奖”,还是要求变更这个社会的肯定机制?
普通人在这个社会将得到怎样的对待呢?除了挨了闷棍也不放一个屁时,会被感叹“多好的群众”,不会再有什么赞扬,他们与各种奖励和肯定几乎绝缘,“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的逻辑甚至将给他们的悲惨烙上“可恨”的印记,普通生活的意义已经被清洗,——他们是有碍观瞻的,如果在街市露面;他们是被无视的,如果他们肯安于一隅。
这是一个例证。《现代快报》报道,江苏灌云县有数百渔民,1968年被安排上岸,领有非农业户口,以种田为生。几十年间他们没有享受到城镇居民的福利,近些年也没有获得发放给农民的补贴,没能免交土地承包款。他们居住在盐碱地上,也没有自来水,生活用水靠老天下雨,没雨时只能靠被污染的河水。面对媒体,县政府表示这是“历史遗留问题”,但近期将解决饮水问题,将居民纳入农村合作医疗,评定低保,免收土地承包费。
问题并不复杂,但谁让这些人不是精英呢?他们成为“历史遗留问题”,原因不过如此。精英的共有、共治、共享,虽然并不完全,但似乎也不无可期。那些不是精英的人们,要么被掀了摊子,要么可能连一口水都没得喝,他们是被否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