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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云南曲靖铬渣倾倒事件暴露监管问题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9月01日16:16  新华网

  云南曲靖铬渣非法转移倾倒事件

  暴露出我国危险废物监管方面存在四大突出问题

  新华网北京9月1日电 (记者顾瑞珍) 云南曲靖发生的铬渣非法转移倾倒事件受到社会广泛关注。环保部副部长张力军1日说,这一事件不是偶然事件,暴露出我国危险废物监管方面存在突出问题,要坚决遏制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多发势头,全面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

  张力军今日在全国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视频会议上宣布:从即日起,停止受理、审批云南省曲靖市的所有工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直至该市全部完成非法倾倒铬渣和被污染土壤的处置工作等整改要求。

  张力军指出,云南曲靖铬渣非法转移倾倒事件暴露出我国危险废物监管方面存在四大突出问题:一是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当前,危险废物不规范堆存、填埋、随意倾倒已成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重要来源。二是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远远不能满足要求。三是无经营资质企业大量存在,非法经营活动猖獗。四是不少企业唯利是图,无视国家法律法规,不规范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现象非常普遍,非法转移倾倒事件也屡禁不止。

  他分析说,究其原因,一是地方各级政府和环保部门对危险废物污染和危害的认识普遍不足,思想上麻痹大意,行动上疏于防范。二是环境监管和执法不到位,对危险废物违法行为处罚和打击不坚决。三是危险废物管理法规制度不落实。四是全国固体废物管理机构不健全、技术支撑能力薄弱。

  张力军要求,到今年年底前要集中力量,以铬盐行业、多晶硅行业、危险废物处置设施运营行业为重点,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一次危险废物专项检查工作,同时,对污水处理厂污泥和电子废物要一并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要督促企业及时整改到位;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妥善处置;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不但要采取应急处理措施,还要及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环保部门。对未经环境影响评价或达不到环境影响评价要求的,一律停止建设;对环境保护、安全设施、职业健康“三同时”执行不到位的,一律停止生产;对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废物经营的,一律停止非法经营活动;对不能依法达到防护距离要求的,一律停产整治;对发生重大重金属污染事件的,一律追究责任;对不符合产业政策的重污染企业,一律依法关闭;对现有铬盐生产企业,2011年年底前未完成2006年后新产生铬渣治理任务的,以及2012年年底前历史遗留铬渣治理任务未完成的,一律停产整顿,处置完毕方可恢复生产;铬渣堆存场所存在环境污染隐患的,要求采取切实措施进行整改,防止污染扩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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