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中明
本报讯(记者林中明) 连日来,上海市检察机关先后起诉了包括“染色馒头”案在内的6件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涉案11人,涉及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和假冒注册商标等罪名。
上海市闸北区检察院起诉的“问题减肥胶囊”案颇为典型,网络成了有毒有害食品的“流通链”。检察机关起诉称,被告人杨涛自2007年起从广州等地购入“田田雪牌清减润肠胶囊”等数类减肥保健食品,以闸北区天目中路作为经营场所,同时又在淘宝网上注册“美丽家园”等数家网店,拓展网络销售渠道。
今年3月,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闸北分局的工作人员在杨涛的仓库内当场查获“田田雪牌清减润肠胶囊”等8类减肥保健食品(共计51箱、4089盒、255280粒),并口头告知杨涛上述保健食品中可能存在有毒、有害成分,在查封期间禁止再行销售,但之后杨涛仍通过其淘宝网店销售上述减肥保健食品直至案发。
经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证实,上述减肥保健食品中均含有我国明令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的“西布曲明”成分,属于有毒、有害食品。目前,闸北区检察院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此外,上海金山、宝山区检察院还分别对在生产“小苏打”过程中添加劣质原料以及以散装鸡精假冒“太太乐”、“天熹”等品牌鸡精进行销售的假冒注册商标案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