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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党驳斥台湾地位未定论:台湾法律地位明确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9月06日08:44  环球时报
1945年8月14日,日本天皇在议会宣布接受波茨坦公告,向盟国投降。 1945年8月14日,日本天皇在议会宣布接受波茨坦公告,向盟国投降。

  环球网9月6日消息,国民党发言人陈以信5日晚间痛批民进党主席蔡英文在“主权”问题上大玩两面手法;“独派”团体“台湾地位未定论”是选择性解读历史文件的谬论,台湾法律地位明确无疑。

  据中评社报道,“台湾国家联盟”等“独派”团体9月4日举行大游行,以所谓的“旧金山和约”“未明言日本放弃台湾与澎湖群岛后的主权归属”,主张“台湾地位未定”;参加游行的蔡英文竞选办公室总督导游锡堃还质疑‘中华民国’是虚构的”,陈以信随后发布书面新闻加以驳斥。

  陈以信表示,解读历史文件,不能选择性片面取材,1951年的“旧金山和约”“中华民国”未获邀推派代表参加,“旧金山和约”未明言日本放弃台湾与澎湖群岛后的主权归属,不代表别的条约或历史文件没有确认台湾回归“中华民国”。

  他指出,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1943年《开罗宣言》明载“日本窃自中国的领土,包括东三省、台湾与澎湖列岛,必须归还中华民国;1945年7月《波茨坦宣言》第8条也规定:开罗宣言之条件必须实施,日本领土仅限于4大岛;同年9月《日本降伏文书》第1、2条皆规定日本系无条件投降,并接受《波茨坦宣言》,都能证明台湾回归“中华民国”。

  他说,在国际法上,国家元首之间公开就其职权范围内所达成的具体协议就构成条约。条约并没有一定的名称,可以是协定、条约、议定书、会议纪录、宣言或公告。

  他表示,《开罗宣言》、《波茨坦宣言》与《日本降伏文书》在美国皆列入“美国条约及其他国际协定汇编”;《日本降伏文书》更被纳入“美国法规大全”与“联合国条约集”,因此这些文件都被美国及联合国视为具有拘束力的条约。

  他指出,1945年9月9日,日本政府在南京向中国战区最高统帅投降;10月25日,日本最后一任台湾总督安藤利吉在台北与“中华民国”政府办理交接,是“中华民国”政府恢复对台湾行使主权的开始;1946年1月12日,“中华民国”宣布台澎地区人民恢复“中华民国国籍”,并溯及1945年10月25日生效;1952年4月28日“中日和约”明文放弃对台湾澎湖主权,废止1895年的《马关条约》,承认台湾和澎湖的居民具有“‘中华民国’国籍”。

  他说,蔡英文一方面在参选“‘中华民国’总统”,一方面又让游锡堃说“‘中华民国’是虚构的”,难不成游锡堃担任“行政院长”也是虚构的?

  陈以信强烈质疑,蔡英文认为“台湾主权不属于‘中华民国’、还认为‘中华民国’是流亡政府”,要如何说服民众蔡是在参选“‘中华民国’总统”?即使当选,又要如何捍卫“国家”?更何况陈水扁任内都曾否定“台湾地位未定论”,难道蔡英文的知识与勇气连陈水扁也不如吗?

  1951年9月4日,美国单方面邀请了52个国家,在旧金山举行对日和会。签订了所谓“旧金山合约”内容包括声明日本承认放弃台湾、澎湖等岛屿权利。据台湾“中央社”报道,由于声明未提到后续主权归属,部分人士据此认为“台澎地位未定”。

  1943年11月的《开罗宣言》和1945年7月的《波茨坦公告》都庄严宣告,日本通过侵略掠夺的中国领土,如台湾、澎湖列岛,归还中国。但《旧金山和约》却篡改了上述国际法文件的精神,提出“日本放弃对台湾、澎湖列岛、南沙及西沙群岛的一切权利和要求”,但只字不提这些领土的归属问题,为美日和台湾当时的蒋介石政权制造“两个中国”和缔结“日台和约”铺平了道路。美国为了当时的冷战需求,通过《旧金山和约》进一步地扩大了中国大陆和台湾的分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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