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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河源举报违法采矿最高可获4万奖励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9月08日08:30  南方日报

  南方日报讯 (记者/甘超强 通讯员/曾文源 黄少立)“12336”——拨打这个电话,举报违法采矿,每宗可获得4000元至4万元奖励。日前,河源市五届77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河源市举报违法采矿奖励规定》,进一步加大对矿山违法采矿行为的打击力度,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

  河源矿产资源丰富,目前发现矿种63种,已探明储量的矿产达36种,其中稀土、钨矿、铁矿和石英石储量位居全省第一。一段时间以来,当地出现了非法开采死灰复燃的现象。为此,该市高度重视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大力实施矿产资源管理工作问责制,切实加大非法开采矿产资源查处力度,并掀起了以稀土为主要内容的矿产资源专项整治行动。2007年以来,全市出动9800多人次检查矿点1335个,关闭非法选矿厂46个,关闭非法开采稀土矿点263个,纠正违法违规颁发的采矿许可证31个,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非法采矿者31名。目前,该市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得到根本性好转,基本杜绝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其中,和平县于8月15日前强制关闭捣毁所有53个非法矿点。

  为充分调动广大群众保护矿产资源的积极性,广泛发动社会力量举报违法开采矿产资源的行为,河源市政府专门召开常务会议并审议通过了《河源市举报违法采矿奖励规定》。要求,要进一步加大对矿山违法采矿行为的打击力度,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规定》指出,矿产资源非法开采行为包括无证开采、越界开采、以采代探、非法毁林开采等。任何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均可举报,市、县国土资源部门均设立“12336”举报服务中心,由专人负责举报违法线索的受理、处理、督办工作。同时明确,举报人举报违法采矿每宗可获得奖励4000元至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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