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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建议国家允许小产权房进入市场流通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9月08日15:05  金羊网-羊城晚报
大源村一幢10余层带电梯的在建高楼 羊城晚报记者 陈文笔 摄 大源村一幢10余层带电梯的在建高楼 羊城晚报记者 陈文笔 摄

  羊城晚报记者 蒋铮实习生 张卉

  “广州城中村里的村集体发展用地,基本上不会被批准建住宅。”针对本报9月7日A8版报道《超笋“村屋”可能是毒“馅饼”》,广州市规划部门有关负责人明确表示:集体发展用地,一般只会批准商业用途。也就是说,本报报道的大源村宅基地房,基本可以定性为违章建筑。

  既然是违章建筑,是否一定血本无归?羊城晚报记者了解到,也许是法不责众,也许是“同情加分”,在广州市区内,还真的有非村籍户口的市民因为买了宅基地房,在旧村改造中分到了回迁安置房。

  也就是说,只要不怕没房产证,市民买了广州一些城中村的宅基地房,如果村民“有良心”,即使碰上旧村改造,也一样无忧。对此,广州市社科院研究员彭澎(微博)直指“政府采取的是鸵鸟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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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划部门:集体发展用地不准建住宅

  小产权房“转正”?从中央到省、市、区至今未松口

  大源村建房卖房火爆,究竟政府怎么看?记者从规划部门了解到,规划部门基本不会批准集体发展用地建住宅,也就是说,这些房子基本是违建。

  广州市规划部门有关负责人称:“村集体发展用地是历史上政府征用村的部分土地后,政府给予村民的一种补偿形式,目的是解决村民的生活出路问题。但是集体发展用地也要循规划要求来建设,该地块的规划会注明这块地是做商业还是厂房性质,至于住宅,一般都不会批,建成小产权房更是不允许。集体发展用地即使批准了‘居住性质’,往往也会附加条件,假如周边有学校,需要学生宿舍,政府偶尔在规划上批建集体宿舍,但会声明必须定向出租给学生。”

  据悉,根据相关法律,如果是违建,政府可无条件拆除,不做任何补偿。

  国土房管部门也对市民购买宅基地房多次给予警示。2009年6月,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专门发出《关于不要购买“小产权房”的公告》,提醒市民“购买‘小产权房’将无法办理房屋产权登记。这类房屋所谓的‘集资房合建协议’、‘律师公证合同’等不具有法律效力,不受法律保护。‘小产权房’因没有经过规划、土地、建设等部门的审批,在房屋质量、配套设施、物业管理、水电等方面都可能存在问题,会给购买者的生活安全带来种种隐患。”

  曾经有专家提出,“小产权房”实在太多,不妨设置一条“转正”通道,但迄今为止,从中央到省、市、区,都没有松口,并且三令五申此为违法行为,不受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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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实个案:旧村改造非村民也拿补偿

  十年前10万元买“村屋”,如今回迁住120平方米临江豪宅

  政府部门对市民购买宅基地房苦口婆心,态度坚决,为何还有市民飞蛾扑火?

  记者了解到,在广州市旧村改造进程中,还真的有市民因为购买宅基地房而拿到了回迁安置房。

  市民关先生(应本人要求,化名)家在珠江北岸,足足有120平方米。他在2001年购买了城中村宅基地房,当时广州市内商品房价大约3000元/㎡,但他买不起。“我和太太都是蓝领,一个月工资加起来不够3000元,因为急着结婚,就买了城中村的宅基地房,价钱不用1000元/㎡,花了10万元买下,当时还借了家里的钱。想着能住几年就住几年,住够10年就够本了。”

  眼下,在关先生家一公里范围内,商品房价已是3万多元/㎡。“当年是没钱买商品房,想不到误打误撞,现在住进了临江豪宅!”关先生觉得自己真是“好命”。

  去年,该城中村开始改造,关先生的房子在被拆之列。他说:“当时很心慌啊!你想,我只是跟村民签了协议,政府补偿是补给宅基地证的业主,是人家村民,他要想‘黑’我,这个官司有得打了,而且我没钱没权,法院的门在哪里都不知道。”

  据了解,当时该村像关先生这样的“外来户”大概有40家,也确实有一些村民仗着合同不受法律保障,想“吃”下回迁面积,但村委基于公道、稳定出发,最终都协调下来,村民宅基地房按照“拆一补一”回迁,计算的面积是套内建筑面积,关先生这样的“外来户”“拆十补八”,把分摊面积也计算进去。关先生说:“我还是赚到了啊!现在建筑面积120平方米,实际套内面积100平方米,周边商品房超过300万元,我只花了10万元的成本,虽然说这房子还是没有房产证,但是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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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者直言:现在采取“鸵鸟政策”,将来更难收拾

  牵涉多方利益,眼下念“拖”字诀;“小产权房”入市流通因理论和法律问题至今拖着

  对于市民购买宅基地房,广州市社科院研究员彭澎接受羊城晚报记者采访时认为,政府的态度虽然坚决,处罚却跟不上,是“鸵鸟政策”。现在禁而不止,将来收拾摊子就更难。

  羊城晚报:以前买宅基地房的可能都是穷人,现在很多白领都去买宅基地房。为什么会有这么多人“知法犯法”?

  彭澎:有些白领刚来广州,买不起商品房,就买这个作为过渡。也有一种情况是,买了很多拿来投资。我有个朋友就买了一栋楼,把它隔成六十几个房出租。算一下,十年可以全赚回来。

  羊城晚报:既然本身不是富人,为什么还愿意去冒险?

  彭澎:“小产权房”的法律地位,国家一直不松口。但为什么大家还敢买?太多了!全国的量很大,根本就找不到合理的解决办法。现在有些专家提出来干脆把它合法化,收取一些土地出让金,但国家也下不了决心。现在很多人认为,只要是自住,就没有太大问题。但这可能有一个大隐患,就是假如遇到国家征地怎么办?尤其是如果房子是违建又怎么办?总而言之,买“小产权房”,如果没遇到拆迁,只是自己住,没问题;如果遇到拆迁,经济损失受不受保护就很难说。

  羊城晚报:现在老百姓普遍有“法不责众”的侥幸心理,为什么?

  彭澎:对。如果政府从一开始就坚持按照法规,发现一单处理一单,那市民也不会冒险去买。但是政府却不清理,就说明这个问题很微妙了。就是因为清理不下去,政府才这么拖延的,因为涉及面广,不仅有购楼者,还有村的利益,甚至涉及到农村的稳定。所以政府也有点投鼠忌器。现在太多的违规,就采取“鸵鸟政策”吧。现在就是“拖”字诀。(这种暧昧)导致大家有信心去买。这问题短期之内还解决不了。

  羊城晚报:现在广州市旧村改造如火如荼,天河那边有些非村民买的“小产权房”,他们有没有拿到赔偿?

  彭澎:迄今为止,大部分是拿到了。大家都讨价还价,尤其是灰色地带的“小产权房”,有时候有关部门就花点钱买一个“妥善解决”,实际上助长了这种风气。大家都有补偿,为什么不违规呢?

  羊城晚报:要解决这个问题,怎样才公平合理?

  彭澎:我觉得,农民实实在在为国家做了那么多贡献,城乡“剪刀差”这么多年,国家给他们一点补偿,让“小产权房”进入市场流通,让他们赚点钱吃饭嘛。但是这里涉及到很多理论和法律问题,所以至今还拖着。至于购买宅基地房的市民,实际上是跟村里有连带关系的,政府给村里补偿,他自然也就得到了,村民自愿把他的权益转让给买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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