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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尚德捐赠品疑遭变卖事件再调查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9月08日18:31  中国新闻周刊

  玩弄“公益”:尚德诈捐门再调查

  本刊记者/秦鹏 王璟

  这场“战争”里,注定没有赢家。

  2011年8月初,罗凡华——前中国版权协会教育委员会秘书长 (已被免职),实名举报无锡尚德公司“诈捐”。此后,前执行方北京中育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和北京中育未来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被指变卖捐赠物资获利,而中国慈善总会更因监管不严成为众矢之的。

  这次风波的核心是一个名为“中国青少年创意大赛”的竞赛类活动,其宗旨为普及知识产权教育、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培养创新型人才为宗旨,从2007年至今已经连续举办五届。

  无锡尚德早在2008年就与中国青少年创意大赛进行商业合作,2009年更以捐赠形式连续参与第三、四、五届赛事,向赛事组委会捐赠器材,并且向参赛学校实施定向捐赠。对于无锡尚德的加入,赛事主办方中国教育学会、中国版权协会、中华商标协会在8月15日的联合声明中明确写道:“促进了大赛活动的快速发展”。

  在无锡尚德深度参与此活动后,“中国青少年创意大赛”在四年间,参赛人数扩大了75倍。

  2008年,第二届中国青少年创意大赛选拔阶段的参赛人数为2万人,2009年蹿升至10万人。随后,2010年第四届赛事和2011年第五届赛事的参赛人数分别达到100万人和150万人。

  这是中国青少年创意大赛最辉煌的时刻。但是,其内部的裂痕与矛盾在辉煌背后开始显现。

  此时,罗凡华向媒体爆料,无锡尚德利用赛事诈捐的丑闻。

  罗凡华对本刊记者坚称,无锡尚德对捐赠物资——价值1500万元的1700千瓦太阳能电池组件——非法转移至非受赠方北京创新中意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并且非法藏匿捐赠物资,企图销售,实施诈捐。

  成也公益,败也公益。

  面对媒体的质疑和公众的叩问,赛事的品牌影响力和公信力面临空前考验。就连赛事主办方之一中国教育学会常务副会长郭永福也不得不表示:“如果一切事情调查属实,确实会对大赛的品牌产生不好的影响。”

  利润320万的“公益”活动

  从成立伊始至今,中国青少年创意大赛的活动性质始终悬而未解?

  2008年11月24日,主办方之一中国教育学会在发给中华慈善总会的商请函中表示,这是“一项公益活动”。 2011年8月24日,中国教育学会常务副会长郭永福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表示:“大赛是公益性质的活动,定位是公益的。主办方不收取任何好处,也不向参赛学校收取费用。”

  但是,罗凡华却对本刊记者坚称赛事从未“公益”过。“活动创办以来,我一直担任大赛组委会主任,负责赛事的具体工作。这个赛事就是定位经营性的。如果这个活动定位在公益层面上,它没有持续发展性。如果定位在商业活动上,它具有持续的自我循环能力。”

  罗凡华自称是大赛的创始人,大赛之所以会有“公益”的光环,最早是出于公众对大赛接受程度的考虑。

  “考虑到由一个大组织、特别是公益性质的社会组织来主办活动,在中国比较容易操作。所以,才找到社会组织联合主办。”罗凡华说。于是,2005年,罗凡华联合中国科技基金会举办了首届中国青少年高士其创新大赛。而这正是中国青少年创意大赛的前身。

  2006年,第二届中国青少年高士其创新大赛新增中国教育学会为主办方。2007年,该大赛规格全面升级,不仅主办单位改变为国务院直属机构国家知识产权局以及中国教育学会,而且名称也变更为“中国青少年创意大赛”,“国字头”的标签大大增强了活动的官方色彩。随后,2008年第二届中国青少年创意大赛的主办单位变更为中国教育学会、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中国版权协会。从2009年至今,该赛事的主办方一直固定为中国教育学会、中国版权协会、中华商标协会。

  官方色彩迎合了社会心理,让主办方对外以“公益”自居。事实上,这种“公益”难以经得起现实的检验。

  中国青少年创意大赛每年都向进入总决赛的参赛学校收取参赛费。湖南省株洲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的李加银老师告诉本刊记者:“大赛组委会会向参赛学校收取的参赛费分为两种:向参赛学生收取每人1380元的参赛费,向带队老师收取每人1680元的参赛费。”

  罗凡华算了一笔账,以2011年第五届赛事总决赛3200人的规模为例, “1380元参赛费中,每位学生的食宿费不足300元,即使加上交通接送费用,可能也最多400元。每人的毛利润就是近1000元,今年赛事的毛利润高达320万。”

  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杨团对本刊记者表示:“根据赛事成本收取一定费用是合理的,但是成本很难界定。如果利润过高,这就有问题了。”

  不仅如此,主办方还向执行单位收取管理费用,这看起来就有些本末倒置了。杨团认为:“一般情况下,主办单位委托执行单位操办活动,只会向执行单位付费。若执行单位反过来向主办单位付费,这就是一个买卖,用权力换钱。”

  北京中育教育发展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北京中育”)一直是大赛承办单位大赛组委会的授权机构,事实上等同于大赛的实际执行方。

  但是,在北京中育的工作电子邮件中可以看到诸如“中国教育学会管理费用问题,待中育与中国教育学会签订合约后,新公司再与中育签订管理费合同”、“ 补充了大赛本年度需缴学会管理费用20万元”等字句。

  正是这种似是而非的定位为赛事未来的发展埋下了深深的隐患。

  从赞助到捐赠

  有一点不容质疑,由国家机关或者社会组织担当主办方为中国青少年创意大赛创造了巨大的资源。

  以首届中国青少年创意大赛为例,主办单位中国教育学会和国家知识产权局以红头文件形式向各地教育学会、知识产权局、中小学校及相关单位发工作函件,以自上而下的方式通知参赛事宜。

  这种特殊的方式极大地保证了赛事的推广效果,许多企业闻风而至,无锡尚德就是其中一家。

  2008年,无锡尚德副总裁解晓南与中国青少年创意大赛组委会进行了接洽。据罗凡华回忆,“当时,无锡尚德有一个国内发展战略,认为未来太阳能市场在中国。大赛正好可以满足无锡尚德的发展要求。同时,大赛也可以通过无锡尚德获得相关器材,用于比赛。”

  于是,双方很快地达成协议。无锡尚德以80万元现金和40万元太阳能器材赞助第二届中国青少年创意大赛。作为回报,无锡尚德获得本届赛事的独家冠名权以及其他多项商业权益。

  不过,双方的合作远远没有止步于赞助,而是围绕公益玩了一次“变脸”。

  2008年11月,解晓南与赛事组委会以及北京中育展开了洽谈。在这次洽谈上,罗凡华透露:“解晓南在北京皇家大饭店向北京中育总裁王伟提出设法开具具有慈善免税功能的发票。随后,王伟请中国教育学会协助。”

  杨团认为:“企业喜欢以慈善的方式参与活动是因为慈善有权,他们可以通过慈善获得好处,可以获得免税发票,也可以获得公益的名誉。”

  不过,罗凡华认为无锡尚德的好处远不止这些。罗凡华表示:“除了少缴税、核销经营成本,无锡尚德还可以通过大赛处理一些残次品。”

  对于无锡尚德要由赞助改为捐赠的要求,郭永福对本刊记者表示:“大赛需要很多器件、设备。既然无锡尚德有意愿捐助,有利于活动开展,所以我们就支持这个动议。”

  于是,2008年11月24日,中国教育学会两份签发文件:《关于邀请作为‘中国青少年创意大赛——中国百万青少年绿色创意万里行活动’支持单位的商请函》和《关于支持捐赠活动的商函》。这两份文件的重点就是,把中国青少年创意大赛描述为公益活动,并且邀请中华慈善总会作为赛事的支持单位,提出无锡尚德通过该会向赛事捐赠太阳能器材的请求。

  2009年1月5日,中华慈善总会复函,同意作为中国青少年创意大赛的支持单位。就这样,无锡尚德的身份发生了彻底改变——从赛事赞助商转变为赛事捐赠者。其参与方式变为:捐赠器材,不捐赠现金。

  “变味”的证明

  作为捐赠者,无锡尚德对大赛的捐赠呈现一条逐年递减的抛物线:2009年,无锡尚德向赛事组委会捐赠总价值为3200万元的太阳能器材;2010年,无锡尚德捐赠总价值为1600万元的器材;2011年,无锡尚德捐赠总价值为1500万元的器材。这与逐年扩大的赛事规模形成鲜明反差。

  不仅如此,双方在捐赠器材的真实价值上产生了严重的意见分歧。中华慈善总会最早提出“捐赠物价值应该由物价部门开具相关证明。”

  同时,罗凡华对本刊记者称:“2009年,无锡尚德3200万元捐赠器材中,尚德公司声称有200套太阳能发电站价值3000万元。但是,200套电站实际价值只在1000万元以内。”

  为此,罗凡华两次向无锡尚德提出开具证明的相关要求。可是,无锡尚德表示物价部门无法办理此事宜。

  一次北京科技大学的展览上,双方就开具证明事宜发生了激烈争吵。当时,罗凡华要求无锡尚德工作人员开具捐赠器材的价值证明,甚至在现场拨打了17个电话给不同政府部门咨询如何开具捐赠器材的价值证明。

  然而,这张由物价部门开具的证明始终没有出现。罗凡华对无锡尚德的不信任由此发端。

  其实,捐物一直是公益捐赠中最需要谨慎小心的一种形式。杨团表示:“因为不知道成本、不知道市场价格,很难对捐赠物资进行评估。”

  值得玩味的是,罗凡华虽然不满,但是始终没有向相关部门进行通报,而是选择了“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方式继续与无锡尚德合作。

  “这是胯下之辱。”罗凡华解释道。“我们对外承诺是捐器材,不管捐多少,他们的器材还是能满足大赛的需求。无锡尚德每次就是以这个为筹码。我们想大赛有一个冠名或者有一个赞助不容易,总是迁就迁就再迁就,他们有什么不法行为也好、不规范的问题也好,我们虽然有察觉,但是好像无力抵抗。”

  至此,无锡尚德已经迈出了偏离公益的一小步。

  逾越公益底线?

  杨团认为:“一家企业在公益活动中必须坚持的底线是:首先,捐赠物品产权彻底转移;其次,执行方和捐赠方毫无关联;再次,捐赠不能为捐赠企业带来明显的直接利益。”若以此为标准,当中国青少年创意大赛举办至2011年第五届时,情况愈加复杂而变味。

  第五届赛事的组织结构发生了微妙的变化,除保留支持单位中华慈善总会和主办单位中国教育学会、中国版权协会、中华商标协会外,承办单位已经改为中国版权协会教育委员会。

  对于变更承办单位的原因,罗凡华表示:“中国版权协会教育委员会是在民政部注册的,这样可以提高大赛的合法性。”但是,罗凡华也透露:“其实,这是一个虚设的机构。”

  所谓虚设,是因为赛事的组织工作和收费工作都不是由中国版权协会教育委员会来执行。

  2011年6月13日,中国青少年创意大赛组委会作出决定,组委会下设执行委员会,负责大赛的具体组织实施。同时,明确大赛的收费管理交由北京创新中意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新中意”)统一实施。

  不合逻辑之处是,在主办方还未变更承办单位之前,无锡尚德就认定创新中意为赛事最终执行方。

  早在2011年4月5日,无锡尚德向中华慈善总会递交的《捐赠书》中就明确写道,“向大赛执行方中国版权协会教育委员会(委托北京创新中意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具体实施),捐赠我公司生产的太阳能电池组件。”

  创新中意是一家于2010年12月27日成立、注册资金100万元的公司。原赛事执行单位北京中育出资49万元,无锡尚德旗下子公司无锡尚德教育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出资51万元。董事长为解晓南。

  从股权来看,捐赠方无锡尚德不仅与执行方发生了密切关联,更担当了实际执行方的角色。此外,无锡尚德在企业声明中多次表明“向大赛执行单位北京创新中意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完成了价值1500万物资的捐赠移交手续”。

  对此,罗凡华透露,“中国版权协会教育委员会没有与北京创新中意签订委托实施协议,也没有口头委托。”

  如此看来,创新中意既不是受赠方,也不是受赠主体一部分,更不是捐赠器材所有权转移对象。无锡尚德无权将这批物资移交给创新中意,创新中意也无权收取这批物资。

  目前,针对重重疑点,无锡市国税局办公室一位姓李的工作人员对本刊记者透露:“对于无锡尚德的捐赠事情,公安部门已经立案调查。”

  未兑现的“封口费”

  一个本有规可循的、相对简单的公益捐赠已经在当事人的相互指责中被大大复杂化。这其中到底发生了什么呢?

  在与无锡尚德的合作过程中,罗凡华认为无锡尚德一直与北京中育勾结,变卖捐赠器材以饱中私囊。

  “大赛是由我创办的。我的目的就是要让大赛持续办下去。之前,他们无论如何利用捐赠器材谋利,只要器材能满足大赛需求,也就算了。可是,他们在第五届赛事期间将器材捐给创新中意,无法让人接受。这是为了方便他们分赃。”罗凡华对本刊记者表示。

  虽然无锡尚德和北京中育拒绝了本刊记者的采访请求,但是从只言片语中他们表示认为,罗凡华怀揣个人野心,恶意破坏大赛。

  2011年5月30日,中国青少年创意大赛组委会发表声明,声称罗凡华在职期间私自注册以本人为法人的公司、煽动组委会工作人员集体辞职、私自以中国版权协会教育委员会名义下发文件。

  此外,2011年8月31日,北京天睿律师事务所代表北京中育发出律师函写道:“罗凡华日益膨胀的欲望不能得到满足,因此他开始了一系列恶意破坏大赛的行为,阻挠大赛的正常进行。”

  双方都认为对方怀有不纯动机,在合作中斗争,在斗争中合作,始终处于一种微妙的利益博弈关系。然而,对于大赛执行层面积累的这些矛盾,主办方却视而不见。

  郭永福对本刊记者表示:“很多具体事情都由承办单位去办理。我们主办方对这些事情确实不清楚,也没有一个固定的汇报、沟通机制。从总结经验角度,我们主办方是赋有监督缺失的职责。”

  正是由于监督机制和沟通机制的缺失,矛盾进一步扩大。

  2011年7月3日,在北京五洲大酒店大厅,无锡尚德政务总监杨智平与罗凡华签订的一份合作会谈备忘录,试图达成新的妥协。

  在这份备忘录中,双方规定罗凡华“不再对外发布与青少年创意大赛执委会不相符的任何信息和文本”、“下级服从上级的原则及一个总指挥对外的原则”、“协助杨智平工作担任军师”等等。作为回报,待大赛总决赛结束之后,创新中意将支付中国版权协会教育委员会30万元人民币。

  这30万元本可令罗凡华缄口。然而,无锡尚德没有履行备忘录,而这彻底点燃了罗凡华对外揭露大赛捐赠内幕的导火索。

  “这种嘴脸恶心到极点。”罗凡华说道。

  被忽略的群体

  当事双方的相互指责往往集中于利益的得失,然而谁来对那些参赛学生负责,一直处于争论的边缘。

  来自广东东莞的张志杰老师对第五届赛事的组织执行工作充满愤慨。因为当他率领学生抵达参赛地点时,竟然被告知由于没有收到参赛资料而不能参加比赛。

  张志杰对本刊记者介绍道:“我当场拨打了襄阳的市长热线,然后主办方才有一个人协调这个事情。经过非常困难的交涉,最后才让我们参加比赛。”

  除了对赛事组织的不满意,收取相关费用也令参赛学校不解。

  江苏省兴化市戴窑高级中学朱石明老师对本刊记者表示:“我认为1380元的参赛费用太贵了。我们这边的学生有的比较贫困,家里拿不出那么多钱。一些参赛费用都是外借的,老师们也负担不起,这点很不合理,不是公益比赛吗?”

  一些老师还对本刊记者透露,为了在比赛中获得好成绩,学校就需要提前组织学生使用器材进行训练。但是,训练器材还需要向无锡尚德购买。

  对于这种方式,高月峰老师向本刊记者表示很不理解。他认为:“哪个学校不想取得好成绩?所有参赛的学校都买了器材进行练习。只是我们既然都已经交费参赛,还要另行出钱练习,有些不好理解。”

  贴上公益标签的中国青少年创意大赛在具体的运作过程中迎来的不是参赛学校的赞赏,而是不停的质疑。遗憾的是,至今还没有任何人回应本作为最终捐赠受益人的质疑。

  2011年,中国公益慈善集体蒙羞,人们发现公益的外衣被不断披在商业活动身上。

  杨团表示:“在不同利益集团大博弈的格局中,很多人不愿意参与公平竞争。企业也如此,他们会通过自己的手段,以较低的成本拿到优势的资源。如今,慈善已经很强大,有权力。慈善组织可以开具免税发票,还可以以公益的名义向企业颁发奖牌。这些都是利益。所以,企业找到慈善,通过慈善实现自我获利,这种行为很正常。”

  无论是“郭美美事件”、还是“卢美美事件”、抑或是此次事件,其根本都是商业利益对公益的侵蚀。现实中,企业往往处于强势地位,通过各种手段利用公益组织,甚至绑架公益组织以达到商业利益。而当公众发现这种交织的关系时,讨伐不可避免。

  “在商业社会中,很难有一块净土。但是,大家都把慈善视为‘最后一块净土’,给予它光明,都不希望它被玷污。于是,当慈善、公益被商业利益侵蚀时,公众的反应是异常强烈的。”杨团表示。

  一方面是商业利益对公益活动情有独钟的客观现实,一方面是公众对商业利益侵蚀公益活动的异常反感。面对左右夹击,如何还公益活动以本真成为当务之急。

  杨团认为,这与机制漏洞密切相关。“现在,我们的机制漏洞很多。比如捐物,物资的价格如何评估,没有一个机构对捐赠物资进行估价。若要政府专门成立一个部门进行捐赠物资的估价也是不现实的。残次品应该如何捐赠也很难界定。这需要政府制定好规则。这个规则应该是公平、公正的。”

  2011年8月24日,民政部起草的《公益慈善捐助信息披露指引(征求意见稿)》开始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该意见稿在捐赠款物拨付和使用信息及时披露等方面都做了规定。

  这绝不是公益慈善规则制定的第一次公众意见征集,也不可能是最后一次。在现实的变奏中探索,在无限的探索中前进,应该成为中国慈善迈向成熟的常态。

  (中国新闻周刊网独家稿件 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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