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微博)9月13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前台空军士兵江国庆15年前因女童奸杀案遭错杀,今天获台湾北部地区军事法院再审判处无罪,获得平反。据估计,江家若申请刑事补偿,最高可获偿9282万元(新台币 下同)。
报道说,台空军作战司令部于1996年间发生女童奸杀案,当时被认定是凶手的江国庆疑遭台军方刑求认罪,来年遭枪决。全案重启调查后,台北地检署今年5月间认定江国庆遭军方不当刑求而错杀,台军方随后启动再审程序,今天判江国庆无罪。
根据台当局司法机构今年9月开始施行的有关规定,受害人家属可向判决无罪的相关机关申请补偿金,也就是说,江家可向北部地区军事法院申请刑事补偿,由军事法院受理。
根据相关规定,死刑的补偿应按受刑人执行死刑当年度人民平均余命计算,以新台币3000元到5000元折算一日抚慰金,但总额不得低于1000万元。
据台当局司法部门计算,江国庆遭枪决时年仅21岁,当年台湾民众平均余命为71岁,估算江国庆仍有50年余命,若以每日5000元的抚慰金计算,可获赔9125万元,加上江生前曾被羁押34天,最高可获偿157万元,估计江家最多可获偿9282万元。(中国台湾网 张真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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