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新闻网报道(记者林晓冬) 8月29日,网友田先生投诉,称自己和家人在某大型商场的餐馆就餐后,出现胃痛、腹泻等症状,同餐人员也都出现了类似情况,他们对进食的食品卫生状况产生了质疑。本网记者随即联系了沈阳食品安全委员会,反映情况后提出希望能和执法部门一同去这个餐馆调查采访,一位姓张的工作人员称在五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新闻回放:食品安全投诉:你急他不急!
近日,沈阳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人员与记者联系,称得到投诉后,市食品药品监督局进行了检查,并在电话中向记者宣读了回复文件内容,结果是该餐馆售卖的食品无质量安全问题。随后,记者联系了投诉人田先生,告知其检查结果,面对这个结果,田先生觉得,不能信服。同时提出了自己的质疑。
质疑一:在未和当事人联系的情况下,这个结论是否公平?
田先生称,从投诉到现在,并未有任何食品安全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与其联系,即使不知道他的联系方式,但是记者作为代理投诉人,也应该参与调查,以保证检查的公平性。在还不知道是什么食品导致腹泻、胃痛的情况下,就盲目调查,然后出了一个“无问题”的结果,田先生表示不能接受。食品安全检查应该公正,公开,在当事人不在场,不举证的情况下的检查,是否有说服力?
如田先生所讲,8月29日,记者在拨打电话后,提出希望能和执法部门一同去这个餐馆调查采访,工作人员给出的答案是五个工作日内。在记者告知采访的意愿,并留下了联系方式时,工作人员并未拒绝;但是在现场检查的时候,记者并没有接到过来自沈阳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人员的采访通知。在回复文件中,提到了多次联系记者,但是这一个星期,记者的手机始终保持正常开机状态。
质疑二:仅仅是现场凭肉眼检查,是否有食品检测?
在电话中,工作人员告知检查的内容包括:餐馆具备《食品卫生许可证》,工作人员持有健康证明,成品感官形状,原料采购来源,餐具消毒情况。田先生在获知内容后,提出了问题:“感官形状没有异常,就代表食品没有问题吗?把他们的成品拿去检测了吗?”他说,仅仅靠外观看,就能辨别出食品是否有问题,那是不是普通消费者就可以做到呢?消费者相信管理部门,主要在于它的权威性,检验方法的权威,调查过程的权威,才能让消费者和商家信服,简简单单的看一看、闻一闻,又在哪里体现出了权威呢?
记者在8月29日,接到田先生的投诉后,没有立刻去进行采访,因为记者也是个普通的消费者,也不具备细致辨别食品是否有问题的能力,与食品安全的管理部门联系,正是处于这个原因。但是,回复文件中的检查内容确实有些出乎记者的预料:任何一个商家,其本身和工作人员持有的有效证件是其经营的前提条件,否则就没有从业的资格;卫生情况正常和采购来源清楚,这也是一个商家在经营中必须的要素;但是食品是否有问题,仅仅一句成品感觉形状没有异常,就下了结论,恐怕难以服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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