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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印度越南在南海采油侵犯我国主权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9月20日04:09  新京报

  本报讯 (记者邢世伟)昨日,在外交部例行记者会上,外交部发言人洪磊针对“印度和越南在南海海域内进行油气合作开发”一事表示,未经中国政府允许,任何国家或者公司在中国管辖的海域从事油气勘探活动,都侵犯了中国的主权和权益,是非法和无效的。

  问:印度公司将与越南合作开发南海争议区域油气田,中方有何评论?

  答:中国对南沙群岛及其附近海域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中国在南海的主张有充分的历史和法理依据。任何国家或公司未经中国政府允许,在中国管辖海域从事油气勘探开发活动,都侵犯了中国的主权和权益,是非法、无效的。

  问:请介绍中方对南海主权主张的具体内容。

  答:中国对南沙群岛和附近海域拥有主权的历史和法理依据在于,中国最早发现并命名南海诸岛,最早并持续对南海诸岛行使主权。中国早在汉代就发现了南沙群岛,唐代以来的历代政府一直对南沙群岛进行管辖。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继续行使对南沙群岛的主权。中国自古以来还对南海有关海域长期进行开发利用和管辖。中国在南海的主权、权利以及相关主张是在长期的历史过程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一直为中国政府所坚持。

  问:中国驻利使馆人员何时返回的黎波里?

  答:据我了解,中国驻利比亚使馆人员正在返回的黎波里途中。中国驻利比亚大使也将视工作安排适时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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