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周口9月21日电(记者 侯伟胜)9月19日,河南省项城市的政府网站刊登了一篇报道,说该市计生部门出资31万元,为5210户农村独女户、双女户家庭购买了意外伤害保险。不过有群众来信称,部分乡镇强迫计生户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9月19日,项城市政府网站刊登了一篇来自该市人口计生委、标题为《我市为5210户计生家庭撑起“保护伞”》的文章。文章称,“市乡两级人口计生部门和计划生育协会组织出资31万元,为我市5210户农村独女户、双女户家庭购买了意外伤害保险,增强了这些家庭抵御自然灾害和意外伤害的抗风险能力。”
这样一篇报道本身没有什么特别之处,只是明确说明了农村独女户、双女户家庭投保意外伤害保险所需的60元钱,由市乡两级计生部门承担。不过有细心群众找出了该网站几个月前刊登的一篇群众来信,内容和计生部门的报道截然相反。
今年7月26日,该网站刊登了一篇群众来信。信中称,“7月18日,高寺镇袁楼村在办理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年度补贴时,不经任何解释,擅自向独生户收取60元所谓‘保险费’,且未出具任何发票收据、保单。群众来信的后面,还贴出了高寺镇政府的调查回复。“经调查,袁楼村确有向独生子女户宣传买保险一事……其村行为不符合自愿买保险程序,故镇政府立即责令其村干部把所收“保险金”立即原数退回,如有独生子女奖励户愿买人身保险者,自己与人寿保险公司联系。”
项城市人口计生委称,(计生家庭)投保支出的费用全部由市乡两级计生部门承担;高寺镇调查组则解释说,计生户自愿出钱由村干部统一去办理(保险),二者的说法形成鲜明对比。
9月20日下午,记者和项城市人口与计生委取得了联系。该单位负责宣传工作的于海滨告诉记者,该市为农村计生家庭投保的是由中国计生协会和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针对计生家庭联合推出、叫做“计生家庭意外伤害保险”的新险种。按照有关要求,投保金由市乡两级计生部门从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中出,不让群众出钱。在执行过程中,确实有一个乡镇违反要求,让计生户出钱购买保险,不过这个问题已经得到纠正。
高寺镇政府称“已经责令村干部把所收“保险金”立即原数退回,如有独生子女奖励户愿买人身保险者,自己与人寿保险公司联系”;而项城市计生委工作人员的解释却称计生部门为计生家庭购买了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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