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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性奴案定为重大刑事案 洛阳警方上报公安部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9月24日03:15  三秦都市报

  34岁的河南洛阳市技术监督局执法大队干部李浩,在闹市区购置储藏室开挖地窖,并将从当地夜总会等地诱骗的6名坐台女囚禁,长期进行性侵。在被囚女子小晴成功逃跑向当地警方报案后,警方查明,李浩在地窖中不仅长期将被囚女子训练成“性奴”,还涉嫌杀害两名女子。目前该案已移交检察院,4名女子在被短暂安置调查后,因涉嫌刑事犯罪全部被刑拘。洛阳市公安局宣传处有关人士向记者介绍,此案被定为重大刑事案件。

  一名接近专案组的人士说,李浩一案除了22日正式移交检察院,洛阳警方已经通过内部程序,向公安部做了报告。

  可靠消息显示,被解救的4名女子中3人为洛阳本地人,1人为河南新乡人。这些被解救的女子中,最小的只有16岁,最大的24岁。另外两名已被杀害的女子身份信息仍在排查中。记者22日辗转找到了李浩所在单位洛阳市技术监督局,一名工作人员介绍,李浩确系其单位执法大队职工,其人平时较为“低调”,但并非正式公务员。

  综合《南方都市报》、《法制晚报》(应当事人要求,本文所述知情人姓名均为化名)

  >>>案外风波

  报道性奴案记者被指“侵犯国家机密”

  9月22日上午,率先报道此案的记者纪许光在微博上称,两名自称洛阳市委的男子找到他,追查性奴案的信息来源,并质问其“侵犯国家机密”。纪许光表示,洛阳政府应该有一个开放的态度,而不应该采取遮掩的方法。

  记者注意到,洛阳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平安洛阳”在9月22日晚上9时51分发布微博,希望能够联系纪许光,愿意为其提供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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