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衡水9月27日电(记者 崔志平)河北省衡水市检察机关27日透露,河北深州监狱在押罪犯王振轻脱逃事件发生后,检察机关迅速介入调查脱逃事件背后的渎职犯罪,目前已有两名监管干警被依法批准逮捕。批捕原因系涉嫌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
据介绍,犯罪嫌疑人刘某、李某系深州监狱二监区干警。9月10日晚,二人在深州监狱二监区监舍值班过程中,不认真履行值班职责,致使服刑罪犯王振轻于9月11日凌晨6时越狱脱逃,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9月16日,深州市检察院对监管干警刘某、李某以涉嫌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立案侦查。当日,二人即被刑事拘留。
此前有媒体称,王振轻脱逃事件发生后,河北省深州监狱已有两名监管干警被依法批准逮捕。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河北省司法厅负责人也曾对中新网记者表示,对深州监狱罪犯脱逃事件的责任追究工作,省司法厅和监狱局已派出工作组,对事件中负责有管理责任的领导和干警进行责任倒查。
27日,深州监狱一工作人员向中新网记者证实,新监狱长已上任。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王振轻脱逃事件发生后,涉及到的当班干警至今没有上班。
王振轻,男性,43岁,河南省郸城县人,因犯盗窃罪于今年1月被河北省藁城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9月11日6时15分,王振轻从其被关押的深州监狱越狱逃脱。9月24日凌晨2时许,在河南省郸城县某村庄一位熟人家中,王振轻被河北、河南两省警方成功捕获,历时14天。(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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