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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浏阳规定公务员操办婚丧事宜需事前报告

  本报讯(记者 李广军 通讯员 邓丽霞) 凡国家工作人员本人及其直系亲属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必须实行书面报告制度,事前报告何种事宜、邀请范围、举办规模、具体时间、地点等情况,事后3日内再报告来客范围、举办规模、用车、收受钱物数量及明细等情况。记者近日获悉,浏阳市纪委设立专门电话(83683083),受理群众举报,对顶风违纪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依据有关规定对当事人予以严肃处理。

  日前,浏阳市纪委、市委组织部联合下发了《关于执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制度的通知》,明确规定,严禁国家工作人员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时,以各种形式邀请或授意他人邀请其管理和服务对象、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单位和个人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人员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单位、个人参加,严禁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破除陈规陋俗,树立文明节俭新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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