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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干部因私签采砂协议毁林37亩受审

  每日甘肃网-兰州晨报讯(记者李洁)青白石村民陈连国开拓林地从事非法采砂,当地村干部起初予以制止,然而一场山洪过后,态度骤然改变的两名村干部竟然私下与陈连国签订书面协议,使得非法活动合法化,致使37.4亩林地遭到破坏。10月12日,石沟村前村主任陈海林、书记陈连才以及陈连国及其雇用采砂的邓清强4人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受审,法庭上,4人对检方指控基本供认。该案将定期宣判。

  2010年4月,城关区青白石村民陈连国在未经政府土地部门和林业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擅自雇用挖掘机在他人承包的林地内推山取砂。因为推山影响到石沟村耕地,该村村主任陈海林和书记陈连才要求陈连国停止施工。陈连国多次找到两位村领导商量此事未果。

  2010年7月22日,一场暴雨引发的山洪冲毁了石沟村的部分农用地,然而这场灾难却成了陈连国推山合法化的契机。7月26日,以推山取砂为受损村民平地为借口,在没有经过林地承包人王某同意的情况下,两名村干部私自与陈连国签订了书面协议,同意他对林地进行开发。当天,陈连国不顾兰州市森林公安局干警的阻拦,雇请邓清强组织施工队推山采砂,毁坏林地37.4亩。后经甘肃省价格认证中心鉴定,陈连国损害的林地资源损失合计915884元。

  当日庭审中,公诉机关认为4人的行为均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4被告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基本予以承认,陈连国始终对法庭陈述,自己采砂的山是荒山而非林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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