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天津10月17日消息(记者陈庆滨)天津市卫生局日前新近出台了《2011年天津市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处方医嘱点评方案》并试行,避免滥用抗菌药物。方案明确规定,对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要严格做到6方面的要求,所有三级医疗机构如抗菌药物临床使用不达标者,将在医院等级评审时延缓1年,甚至可受到降级、取消当年卫生部重点专科申报资格等处罚。
这6项要求是:三级医院抗菌药物品种不得超过50种,二级医院不得超过35种;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不超过60%;门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20%;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强度控制在40DDD(注:DDD指成人限定日剂量)以下,微生物检测率超过30%以上;Ⅰ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比例不超过30%;Ⅰ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时间不超过24小时,Ⅱ类手术使用抗菌药物时间不超过48小时。这6项要求对抗菌药物临床使用限定了品种、用量、级别,具有很强的针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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