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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称巨亏不能成为公路无限期收费的借口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10月18日15:09  辽一网-华商晨报

  胡印斌

  全国收费公路专项清理第一阶段摸底调查已于8月底结束,截至2011年10月16日,京沪等12省份公布了收费公路摸底调查结果:12省份收费公路累计债务余额7593.5亿元,去年收费额1025.7亿元,收费公路里程超3万公里。2010年度经营情况,只有北京利润是正数,不到4亿元,其他多数亏损10亿以上,山东更是亏损87亿元。(10月17日《新京报》)

  当然,也应该看到,12省份收费公路高达7000多亿元债务的背后,是各地公路交通高速发展、民众出行条件极大改善的现实。

  不过,除此之外,似乎还应该把账算得更细致一些。首先,各地收费公路的规模和范围应该有一些统筹和规划,不能无限制地扩大。要根据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科学决策,细致调研,不能过于贪大。特别要杜绝那种单纯为了拉动GDP增长的道路交通建设。公路里程的增长应该是为经济社会服务的,公路建设本身不应该成为经济的增长点。

  其次,收费公路在经营管理上也应该更多一些精打细算,控制、约束一下成本支出,以将“收费还贷”切实落到实处。从12省已经披露的数据看,各地收费公路每年收取的通行费不能说少,2010年一年收费额为1025亿元。然而,这笔高达千亿元的收费,在扣除还贷额、养护支出、运营管理支出、税费支出、折旧或摊销及其他支出后,依然“入不敷出”。

  可见,各省有关部门有必要公开支出的具体情况。养护成本到底高不高?运营管理费用又是几何?“其他支出”有没有夹带一些不便于明示的费用等等。以上海和北京为例,2010年上海收费38.37亿元、养护支出7亿元、运营支出4.39亿元;北京收费59.77亿元,养护支出8.75亿元、运营支出10.7亿元。这其中,上海的养护运营费用占了全部收费的不足三成,而北京则超过三成。这些费用不免让人疑惑,有必要通过审计乃至社会公众的外部监督,看一看到底是否合理。

  收费公路的亏损与否,不仅仅是企业的内部事务,更是直接关系到公众的路权、直接关系到公路回归公益性终极目标的实现。亏损不应该成为无限期地延续收费的借口,有关部门理应进一步公开收费公路的成本核算、费用支出,加强审计。而从民众手中收取的通行费,也不能为有关部门、企业的低效率、乃至糊里糊涂的“其他支出”埋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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