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届六中全会:
推动文化产业成为支柱性产业
文化改革发展成效纳入官员考核评价体系,产业特质期待共识
陈汉辞
昨日,中共十七届六中全会在京闭幕。全会对推进文化改革发展作出了部署,强调要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大力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与此同时,加快发展文化产业,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
会议公报提出了多项原则性主张,涉及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公共性基本定位、市场参与的原则和发展目标、文化改革发展的动力机制和制度保障。
全会提出,满足人民基本文化需求是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基本任务。必须坚持政府主导,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让群众广泛享有免费或优惠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要加快城乡文化一体化发展。
在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关系上,全会明确,发展文化产业必须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要构建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形成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格局,推进文化科技创新,扩大文化消费。
但市场的作用也得到了充分强调,全会提出,必须牢牢把握正确方向,加快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发挥市场在文化资源配置中的积极作用。要深化国有文化单位改革,健全现代文化市场体系。
文化建设的领导机制和人才保障制度也放在了突出位置。全会强调,要把文化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把文化改革发展成效纳入科学发展考核评价体系,并提出,要加快培养造就德才兼备、锐意创新、结构合理、规模宏大的文化人才队伍。要造就高层次领军人物和高素质文化人才队伍。
定位“支柱性产业”
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这一定位,引发了广泛关注。
“这也是‘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比较重要的一部分。按一般标准,支柱产业应占GDP的5%。如果在统计口径上把文化产业的范围扩大点,比如把部分科技创新、体育、旅游产业纳入,完成这个数字并不难。”中央财经大学文化创意研究院执行院长魏鹏举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采访时表示,“认认真真把有持续内生成长性的产业做起来,才是务实之举。”
今年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上发布的数据显示,2010年,北京文化产业实现增加值1692.2亿元,占北京GDP比重12.3%;上海文化产业增加值约为1630亿元,占上海GDP比重为9.6%;广东文化产业增加值达2524亿元,占广东GDP比重5.6%;云南文化产业增加值440亿元,占云南GDP比重达6.1%。
如果按照5%的数据门槛,在这些省市,文化产业已成为当地名副其实的战略性支柱产业,但在诸多官方的表述中,文化产业的发展多是“将成为支柱产业”或者“具备成为支柱产业条件”,较为理性务实。
但许多地方在发展文化产业时,还为其产业的无形、软性特质而感到困扰。
近几日,本报记者接触的几位在京运作项目的地方文化园区官员均表示,虽说很多地方自2009年起都在做文化产业,也象征性地出台了一些扶持政策,但实际运作还是很艰难的。尤其是产业发展需要资金与政策的支持时,因为风险性大,往往引起争议,令决策者迟疑。
“虽然纠结于数字并无太大意义,但总体上中央对文化兴国战略持非常积极态度,这肯定预示着地方政府会重视发展文化产业,相关部门也会陆续出台配套措施支持文化产业发展。”中国演出家协会法律顾问胡政生表示,“当然,还是要以支柱产业的内涵来量化文化产业的发展目标。”
回归根本,避免做滥
从激励机制上说,此次全会要求要把文化改革发展成效纳入科学发展考核评价体系。但成效需要着眼于质量,而非简单地看数量和速度。
“官员从政绩考虑,往往自然地倾向于能够最快落地的项目。真正要培育一个文化产业,没有三五年是很难的。”一位地方文化产业园区主任告诉本报记者他的担忧,“最怕的是,虽然纳入了考核评价体系,但对文化产业属性认识模糊,缺乏共识,导致低效、重复性建设。”
据本报记者的不完全统计,全国以各类名义运作的文化产业园区,多达300个。单是北京就有文化产业集聚区21个,上海75个,江苏建成或在建的超过60个。
这种颇具中国特色的“园区经济”,不仅被移植到文化产业领域,且迅速从一线城市扩散到二三线城市。
令人遗憾的是,这么多园区,这么多优惠政策,却打造不出几个响当当的文化产品。
以动漫产业园为例,全国大大小小十几个,这些年获得持续成功的产品线,除了“喜羊羊与灰太狼”,也就寥寥无几了。
“其实,这些都是手段,无论决策者还是执行者,都不该为了一个数字而把文化产业做滥。”魏鹏举认为,“最重要的,首先还是意识到位。把真正的文化资源好好保护起来,合理开发。其次是文化创新人才的培养。在这个基础上,还应充分发挥和尊重市场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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