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成都10月22日电 (记者 党文伯) 记者从四川省达州市获悉,造成12人遇难的四川曾家沟煤矿“8·29”重大透水事故8名责任人日前被检察机关以涉嫌犯重大责任事故罪批准逮捕。
据四川省达州市有关部门介绍,大竹县曾家沟煤矿业主刘由华、陈华、刘大建等人为谋取高额利润,矿长刘书万和分管技术的副矿长于建、分管生产的副矿长王明军、分管安全的副矿长谭天书,明知煤井+270水平以下不是该矿采煤范围,并且无视未编制《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安全规程》和相关职能部门责令煤矿停产整顿等情况,组织工人冒险先行下井作业、非法越界开采原煤。2011年8月29日10时许,发生煤井重大透水事故,致使正在井下作业的30名矿工中12人遇难。
检察机关于近日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依法批准逮捕了曾家沟煤矿业主刘由华、陈华、刘大建,煤矿负责人刘书万、于建、王明军、谭天书以及安全员杨诗友等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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