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正文内容

江苏邳州涉黑团伙组建地下出警队案宣判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10月23日03:17  东方早报

  早报讯 为非法获取经济利益,从2009年以来,“黑老大”杨某纠结了十余名社会闲散人员,充当起了“地下出警队”。

  10月19日、20日,江苏省邳州市人民法院审理、宣判了该起涉黑案件,杨某等14人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寻衅滋事、非法拘禁、强迫交易罪等,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至7个月不等的刑罚。

  经审理查明,主犯杨某2007年底刑满释放后无固定职业,不仅不思悔改,还以其曾经服过刑为资本在社会上混出了“名气”。2009年以来,杨某相继结识被告人张某、颜某后,三人又纠集十余名社会闲散人员及两劳释放人员,在邳州、新沂等各乡镇充当“地下出警队”,替人捧场架势、摆平事端,插手社会事务管理,并以此获取请托人的报酬。

  自2009年以来,以杨某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在邳州、新沂等地大肆实施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强迫交易、敲诈勒索、非法拘禁、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等犯罪行为。经查明,该组织实施寻衅滋事十二起、聚众斗殴二起、非法拘禁三起,强迫交易一起,故意毁坏财物二起,违法行为十起,严重破坏了邳州市正常的生产、生活、工作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据了解,这起案件是邳州法院审理的第二批“打黑除恶行动”中较大一起,目前还有几起类似案件正在侦查中。

分享到: 欢迎发表评论我要评论

微博推荐 | 今日微博热点(编辑:SN014)

 

更多关于 地下出警队  的新闻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1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