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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检察机关应直接介入所有泄密案件侦查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10月24日18:50  新华网

  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说:所有泄密案件,检察机关应直接介入立案侦查

  新华网北京10月24日电(记者李菲 华春雨)最高人民检察院渎职侵权检察厅副厅长李忠诚24日在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指出,根据我国刑法和刑事诉讼法规定,泄密案件是归检察机关管辖的,所有泄密案件,检察机关应该直接介入立案侦查,依照法律程序追究泄密者的法律责任。

  李忠诚表示,泄密案件的查处有它的特殊性,检察机关还要和有关部门密切合作,紧密配合,因为泄密案件涉及的国家秘密等级需经过保密行政管理机关的鉴定,有关证据的获取有的需要通过一些技术手段,还需要掌握技术手段的部门协助配合,所以检察机关查处泄密案件和介入重大责任事故案件是有区别的,不能完全引入重大责任事故调查机制。关于解决查办泄密案件,包括其他渎职犯罪案件发现难、取证难、立案难、处理难的问题,我们现在正在积极努力,也欢迎大家积极提供案件线索。

  李忠诚指出,保密犯罪预防工作,是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一项重要的职责,查办案件目的是为了减少犯罪,防止犯罪的发生。针对泄露国家秘密案件发生的情况,检察机关主要采取了几个方面来预防和减少泄密案件的发生。

  一是立足于职责,严肃查处泄露国家秘密的犯罪案件。只有严厉打击泄密犯罪行为,才能够有效地遏制和震慑泄密犯罪案件,才能有效遏制和震慑涉密人员泄露国家秘密,走上犯罪道路。

  二是要加强警示教育工作,提高公民保密意识,增强保密责任感和使命感。在这方面,检察机关配合国家保密局搞了这方面的展览,这也是在增强公民保密意识。

  三是建议有关涉案单位,要健全保密措施,强化内部监督管理,确保涉案单位真正地履行好保密职责,加强监管工作。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实施一案一总结、一案一评议、一案一预防。

  四是要加强行业监管工作,我们发现这几起泄密案件都与金融行业相关,既有银行工作人员,也有证券从业人员,希望有关主管部门加强行业监管,确保国家秘密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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