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正文内容

我国拟通过法律决定对涉恐资金冻结作出专项规定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10月24日21:00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10月24日电(记者崔清新、邹伟)为进一步加强涉恐资产监控工作,推进反恐怖国际合作,24日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关于加强反恐怖工作有关问题的决定(草案)》对涉恐资产冻结作出专项规定。

  据介绍,金融机构和特定非金融机构及时冻结涉恐资产是预防恐怖活动的重要和有效的措施,联合国安理会的有关决议也对各国“毫不迟疑”地冻结从事、参与、资助恐怖活动组织、个人的资产提出了要求。依照我国商业银行法规定,对存款等的冻结,需要通过立法提供法律依据。

  对此,草案第五条规定:国务院公安部门公布恐怖组织及恐怖活动人员名单时,应当同时决定对涉及有关恐怖活动组织及恐怖活动人员的资金或者其他资产予以冻结。金融机构和特定非金融机构发现涉及国务院公安部门公布的恐怖活动组织及恐怖活动人员的资金或者其他资产的,应当立即予以冻结,并按照规定及时向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家安全部门和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分享到: 欢迎发表评论我要评论

微博推荐 | 今日微博热点(编辑:SN021)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1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