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李松 黄洁 本报实习生孔一颖
“从当官的那天开始,我就只想为冯村的发展多作贡献,让冯村成为全国第一村。”站在法庭上的闫永喜,心中仍然不曾忘记他的抱负,而这些却在检察机关对其贪污、受贿、挪用公款3项罪名,累计4200余万元的指控下,变得如此的讽刺。
近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北京市门头沟区原副区长闫永喜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其构成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决定数罪并罚,依法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而与闫永喜同堂受审的还有他的情妇毛旭东、弟弟闫永成,以及门头沟区新城南部地区原拆迁工作办公室主任李昕。
作为北京市门头沟区副区长,今年48岁的闫永喜曾主管区内城建、商务、工业等工作,也确实为区内的经济发展作出过贡献。而纵观闫永喜的贪腐之路,权力、金钱、情感的交易始终在上演。
把握机会
农民“商而优则仕”
闫永喜口口声声要为之作贡献的冯村,正是生他养他的地方,而这个地方,在他年轻的时候并不富裕。据当地的村民们回忆,当时,闫永喜的家里也很穷,曾经一家6口就挤在两间土房里。
可闫永喜却并不甘于贫困,1984年,他等来了自己人生的第一次机会。
当时,村里搞承包,将饭馆、沙石厂等集体企业承包给个人经营。还在生产队当瓦工的闫永喜看准这是个商机,找亲戚朋友四处借了1万多元,包下了村头的饭馆。在村民们眼里,闫永喜这么干简直是冒险。
可闫永喜成功了。随着到门头沟拉煤的过路货车不断增多,他的饭馆生意越做越火,饭店规模也随之扩张,年收入能达到六七十万,他也成了永定镇内上下皆知的富人。
有了钱的闫永喜也有了更大的抱负,1993年11月,闫永喜出任冯村经联社社长,1997年成为冯村党支部书记,坐上了冯村的第一把交椅。上任后,闫永喜开始施展他在经济发展方面的才能,带领冯村招商引资,施工建设、办厂、发展旅游、出租土地等一系列工程接二连三,冯村的面貌迅速变样,村民搬进了楼房,每年还有分红,人均纯收入从1992年的不足千元到后来超过3万元,闫永喜的能力得到了村民以及区内领导的认可。
从此,闫永喜的仕途开始一帆风顺。2000年8月,闫永喜出任永定镇党委书记。2004年1月,升任永定镇党委书记、门头沟区委常委,后担任门头沟区副区长,负责城乡建设工作。随着门头沟区新南城建设的开展,闫永喜担任了新城南部地区重点工程拆迁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也就与拆迁工作紧密联系在了一起。
这一次,闫永喜一样抓住了“机会”,只是这次机会却将他自己打造成为了媒体笔下的“京城第一贪”。
结识“佳人”
为情打开贪腐闸门
2007年开始,各种针对闫永喜生活作风问题、贪污受贿问题的举报频频出现,甚至有人以永定镇机关干部的名义,公开在网上举报闫永喜贪赃枉法。这些动向很快引起了纪委部门的关注。
调查过程中,纪委工作人员找到了闫永喜的情妇毛旭东,而这个与闫永喜年龄相差16岁、并无太多心机的情妇,很快便将闫永喜的种种腐败行为和盘托出,一起惊动京城的贪腐大案随之浮出水面。
来自吉林长春的毛旭东,1978年出生,眉目清秀、身材高挑,总有着一种温婉而高雅的气质。像很多在北京上学的学生们一样,毛旭东毕业后通过人才市场应聘到了门头沟区的新南城公司工作。新南城公司是永定镇政府的一家集体企业,公司的员工宿舍与闫永喜当时的一个办公地点很近,出出进进经常能碰到。
也许是冥冥中的安排,闫永喜和毛旭东就这样相识,并发展成为情人关系,两个人的命运也都因此改变了轨迹。
结识了闫永喜后,毛旭东迅速从新南城公司的一名普通员工变身北京定都贸易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而根据承办此案的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官金明霞介绍,定都贸易公司是新南城公司的一家全资子公司,其成立完全就是按照闫永喜的指示为毛旭东“量身定制”。可公司成立之后,年纪轻轻的毛旭东根本没有经营企业的经验,定都贸易公司始终经营惨淡。
沉不住气的毛旭东向闫永喜抱怨说:“我挣得也太少了,你跟新南城公司说说,给我涨涨工资。”毛旭东的想法其实很简单,就是希望闫永喜跟新南城公司的老总打打招呼,她能多挣点,但闫永喜解决问题的方式却与她想象的完全不同。“求人不如求己”,闫永喜把给情妇挣钱的办法锁定在了自己主管的拆迁工作上。
伪造拆迁
浑水摸鱼骗取补偿
随着门头沟地区市政建设的快速推进,大量的拆迁工作同时启动,担任着新城南部地区重点工程拆迁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的闫永喜也忙了起来。由于他在区内一贯的蛮横跋扈作风,拆迁中的大事小情,下属们都会向他汇报,由他说了算。
听了毛旭东的抱怨后,闫永喜找来了自己的心腹李昕和张涛,让两人帮着“小毛”弄点业绩。彼时,李昕是永定镇经济工作办公室的主任,同时兼任着新城南部地区拆迁工作办公室的负责人,而张涛则是负责门头沟地区拆迁评估工作的评估公司的经理助理。这3个人的组合,让虚构拆迁补偿之类的操作变得易如反掌。
得到闫永喜“旨意”的李、张二人,很快想出了帮助毛旭东弄“业绩”的办法——虚构拆迁补偿,骗取拆迁款。对于这样的操作手段,闫永喜还特别嘱咐:“做好手续,得经得起审查。”
按照闫永喜等人最初的设计,将正在拆迁的、产权不清的冯村市场谎报为定都贸易公司所有,然后再由定都贸易公司与毛旭东的妈妈马桂芳签订一份联建协议,伪造定都贸易公司与马桂芳共同投资建设市场的假象,这样一来补偿款便可以由马桂芳“名正言顺”的领取。但在资金支付的环节上,补偿款必须要先打到定都贸易公司的账上,然后再由马桂芳提走。对此,毛旭东很不放心,毕竟定都贸易公司还是归新南城公司管理,有比较严格的财务制度,这样明目张胆的支取大笔资金,毛旭东怕引起公司的怀疑。最后,闫永喜等人一商量,直接把拆迁补偿做到了马桂芳的名下,74万元国家的拆迁补偿款就这样“送”给了毛旭东。
张涛曾回忆说:“当时的拆迁补偿涉及到很多市场,非常混乱,存在不少无主土地,根本没办法严丝合缝的确定钱该给谁,因此在手续上我们可做的余地很大。”由于张涛直接负责拆迁评估工作,拟出一份某块地应该获得拆迁补偿款的协议非常容易,而李昕代表政府签字确认,这事就办成了。
有了初次“合作”的信任,3人的浑水摸鱼技巧越发娴熟。拆迁过程中,张涛发现,一部分涉及绿地面积的绿化补偿款没人领,只要有个具备园林绿化资质的企业,就能白拿这笔钱。得知此事后,闫永喜立即让毛旭东以定都贸易公司的名义成立了一个全资子公司——定都园林公司,并将两笔共计265万元作假的绿地补偿款打入了该公司的账户。
而据检察官介绍,定都贸易公司的上级单位新南城公司,根本不知道这个定都园林公司的存在,这家公司也基本上没有开展过任何业务,唯一的功能就是为闫永喜接下了上述两笔补偿款。
博红颜一笑
腐败之途一发不可收
为了毛旭东,闫永喜所做的事还远不止于此。
2006年10月,毛旭东提出,想买一套房把父母接过来住,让闫永喜帮忙想想办法。闫永喜随即就找到了开发商胡连喜,说自己想买套房。这个胡连喜虽然与门头沟拆迁工作没有关系,但因为闫主管城建工作,两人很早就认识,关系也不错。
正赶上胡连喜开发的一个叫“倚山嘉园”的小区,房卖得挺好,闫永喜也看上了这里。据胡连喜说,其实当时“倚山嘉园”的房子已经全部卖完了,可闫永喜张嘴,他不能不答应,只好硬着头皮找自己的朋友花60万买回了一套,然后又以20万元的低价卖给了闫永喜。
不过,这套房子,毛旭东并没有实际居住,仅两个月内就由闫永喜联系买家,又以60万元的价格卖了出去,净赚40万元。这笔钱闫永喜也悉数交给了毛旭东。
2007年的一天,闫永喜突然给毛旭东打来电话,说有个好事儿,能得1000万好处费,并让她以卖狗名义拟一份合同。原来,早在2003年时,河北三利集团就想在永定镇的一块地上开发度假村,但永定镇政府的手续一直拖着办不出来。为了推动这个项目,三利公司又拉进了一个北京本地的公司共同开发,两公司因此时常去找闫永喜,想通过闫永喜的能量推动事情解决。
闫永喜在这件事情上的态度让两家公司甚是摸不着头脑,每次见面,闫永喜不提其他,就只顾着带着公司一行人上山看自己圈养在要开发的那块地上的100只藏獒。一来二往,两家公司终于悟出点味道:“他这是想要钱吧?”
理解了闫的“真意”,两家公司迅速准备了一份假合同,以买狗的名义向毛旭东的公司一次性打入500万元。款项到账的第二天,圈养在土地上的藏獒就被运走了。据了解,这些藏獒最后并没有送到打款的开发商手里,另外的500万也没有付,事情就这么不了了之。
据办案检察官金明霞介绍,为了毛旭东,闫永喜还曾经向永定镇借出了3000万元,用于给毛旭东的公司增资,事后全款还了回去。
“情义深重”
终因身边人东窗事发
案件审理过程中,闫永喜主要的辩解理由就是他并没有拿钱。事实上,闫永喜也并不缺钱,他和他的弟弟闫永成在冯村有很多企业,家里住的都是别墅,官当大了后,对钱也就越来越没有概念。可他利用自己的职务便利,在为自己亲人朋友牟取利益方面,却一直是不遗余力。
闫永喜的亲弟弟闫永成在冯村任党委副书记、经济合作社社长,虽说已经是腰缠万贯,可看到哥哥很容易就能“捞到钱”,他也凑上前去要分一杯羹。在闫永喜的认可下,李昕、张涛二人也曾经在相关道路拆迁的项目中,分两次为闫永成骗取拆迁补偿款241万元。此外,他还曾帮助自己的小舅子承揽区内罚没砂石清运项目,并通过其妻收取了7万美元的答谢费。
但是,闫永喜也许没有想到,最终将其拉下马的也正是他最亲近的人。当办案人员找到毛旭东时,毛旭东对于闫永喜的种种罪行没有进行任何隐瞒。
而深陷囹圄的闫永喜并没有怪罪任何人,他自己也从不曾悔罪,在他的意识里,他确实帮人打了招呼、办了事,可作为一个堂堂的副区长,自己没拿一分钱,这点事又算什么呢?他认为自己还给区里作了贡献呢。
据了解,除闫永喜外,毛旭东也被法院认定构成贪污罪和受贿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0年。
记者获悉,目前,闫永喜、毛旭东等人均已提出上诉。
■沉思录
站在法庭上的闫永喜,依旧是一副理直气壮的样子,被指控的贪污、受贿罪名,被闫永喜辩解为“带动地方经济”;挪用3000万元公款,被闫永喜定义为“为地方经济着想”。
到底是什么,让闫永喜在贪腐的路上如此执迷不悟?
办案检察官金明霞告诉《法制日报》记者,从外部环境来看,应该说各项制度和监督已经比较完善,但是在实践中,这些制度却只停留在了纸上,没能很好地发挥作用。就像专家所说:“权力一旦失去制约,定然要走向腐败。”
此外,金明霞还分析说,虽然闫永喜在大部分被指控的职务犯罪中自己并没有实际获利,但是所有的犯罪行为如果没有他的点头同意、纵容指使,都是不可能成功的。而且,他的犯罪的后果是使他周围与他有着直接关系的人员获利。因此,他才是这个贪污腐败链条中的关键一环,应该受到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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