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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原市长李启红获刑 系首名涉内幕交易罪厅官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10月28日06:35  南方都市报
庭审现场 庭审现场

一审宣判情况 一审宣判情况

  南都讯 本案的被告人多达10人,其中李启红家族成员占了近一半,包括李启红及其丈夫林永安、弟弟李启明和弟媳林小雁,同时受审的还有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用集团)原总裁助理、发展规划中心原经理郑旭龄、公用集团企管部原经理周中星、公用集团原董事长谭庆中等6人。

  庭审显示,无论时任市长的李启红,还是中山公用集团的高管,虽然仅对极少数亲友泄露了公用科技重组内幕消息,并叮嘱少买,但暴利之下铤而走险者多,内幕消息一旦传出便完全失控。

  公用科技的控股股东为公用集团。公用集团于1998年10月成立,是中山市国有资产系统中最大的企业,负责对中山市公用事业类国有资产的投资、经营和管理。

  法院查明,2007年6月,公用集团原董事长谭庆中向李启红汇报公用科技筹备资产重组事宜时,提到公用科技股价会上涨,建议李启红让林永安(李启红丈夫)购买。同年6月中旬,谭庆中在办公室约见林永安,向其泄露有关公用科技公司资产重组的内幕信息,并建议其出资购买公用科技股票。同年6月下旬,李启红在家中向林小雁(李启红弟媳)泄露了上述内幕信息,并委托林小雁购买200万元的公用科技股票。

  经查明,李启红家族后来一共筹集了600余万元投入股市。谭庆中后来在接受调查时供述说,他原以为李启红只会投资一二十万元,“没想到会买那么多”。

  据报道,李启红对谭庆中可以说有知遇之恩。不过,在后来司法机关的调查中,正是谭庆中的供述,率先取得突破。“谭后来感觉特别对不起李启红一家。”知情人士表示。

  经查明,除去李启红家族外,郑旭龄家族投入近88万元,账面收益为290.8万元。他还将消息透露给他的中学同学、中山市公务员郑浩枝,郑浩枝夫妇和郑旭龄共同投入近170万元,账面收益约420万元。

  另一个收益大户是公用集团企管部原经理周中星,周同时也是郑旭龄的中学同学。周总共投入680余万元,账面收益近1810万元。

  该窝案最后一名被告费朝晖(郑旭龄妻弟),根据郑旭龄的授意,将自己的证券和银行账户借给郑使用,导致郑及妻子在价格敏感期内买卖,账面收益人民币290.80万元。

  庭审中,公诉人发表总结意见认为,本案出庭受审的十名被告人有三对夫妻,案件显现内外勾结等问题,引人深思。

  事发后,为应付中国证监会调查,李启明向林小雁提出转款1000万元至他人存款账户,费朝晖与郑浩枝伪造了一份日期为2007年6月26日的《委托理财协议》,谎称费朝晖委托郑浩枝理财,但都最终东窗事发。

  庭审中李启红曾表示,丈夫对违法交易及获利性质均不知情。其他多名被告也在悔罪前提之下,称其涉案亲属并不知情。

  昨日宣判后,郑浩枝妻子陈庆云表示,“从来没有认为投资钱的行为判得这么重,而且还两夫妻都出事。”

  争议焦点

  只泄露消息没买卖是否内幕交易共犯?

  昨日宣判后,谭庆中坚持认为只是泄露内幕信息,并未参与到内幕交易,且700万元罚金过重。

  广州中院一审中认定,经查证,谭庆中泄露内幕信息给林永安并建议李启红、林永安夫妇购买公用科技股票,随后李启红、林永安、林小雁均在内幕信息价格敏感期内大量购买了该股票,因此,认定谭庆中与李启红、林永安、林小雁已构成内幕交易的共犯,依法应对李启红、林永安夫妇进行内幕交易的交易额及获利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董事会尚未通过重组是否存在内幕信息?

  庭审中,郑浩枝辩护人提出上市公司资产重组须经过董事会、股东会通过才具有确定性,谭庆中虽于2007年6月11日向上级作了资产重组汇报,但该重组事宜并未确定,故公诉机关指控认定内幕信息形成日为2007年6月11日没有法律依据的意见。

  对此,广州中院认为,公用科技公司资产重组的过程包括方案的酝酿、制定、请示汇报、董事会、股东会通过等多个阶段,在各个阶段,上述重组信息依法应予保密,否则一旦公开,将对公用科技股票的股价产生重大的实质性影响。

  警示

  首位厅官涉内幕交易罪

  据悉,作为中山市原市长,李启红成为迄今为止涉嫌内幕交易犯罪的首位厅级干部。据报道,知情人士透露,李启红案未来可能会被中央纪委以典型案例形式通报。

  昨日宣判后,广东证监局法制处副处长刘杰表示,谭庆中、郑旭龄作为公用科技资产重组工作的负责人,李启红作为主管领导,在工作中知道了这个信息,三人应为法定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而林永安、林小雁、郑浩枝、周中星知道这个内幕信息是由于李启红、谭庆中、郑旭龄主动告知的,他们可以说是被动接受了这个内幕信息,但同样属于非法获取内幕信息。本案对一众被告人犯罪主体的认定,可以说为证券监管树立了标杆。

  内幕交易账目

  ●李启红家族投入669万余元,账面收益1983万余元。

  ●郑旭龄(中山公用集团原总经理助理)家族投入近88万元,账面收益为290.8万元。

  ●郑浩枝(郑旭龄中学同学、公务员)夫妇和郑旭龄共同投入近170万元,账面收益约420万元。

  ●周中星(郑旭龄中学同学、公用集团企管部原经理)投入680余万元,账面收益近18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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