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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实行兵役登记制度 公民应优先履行兵役义务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10月29日09:42  新华网

  新华社快讯:全国人大常委会29日表决通过关于修改兵役法的决定,规定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自愿,可征集当年12月31日前年满17周岁未满18周岁的公民服现役。

  新华社快讯:修改后的兵役法规定,国家实行兵役登记制度。每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进行兵役登记。经登记并初步审查合格的称应征公民。

  新华社快讯:修改后的兵役法规定,义务兵退出现役,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录用或者聘用。

  新华社快讯:修改后的兵役法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有接收安置退出现役军人的义务,在招收录用工作人员或聘用职工时,同等条件应当优先招收录用退出现役军人。

  新华社快讯:修改后的兵役法规定,在征集期间,应征公民被征集服现役,同时被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招收录用或者聘用的,应当优先履行服兵役义务。

  新华社快讯:修改后的兵役法规定,应征公民是维持家庭生活唯一劳动力的,可以缓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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