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邢台10月29日消息(记者杜震 孟晓光 秦庆翔 通讯员王一)记者从河北高速交警总队了解到,今晨7时许,京港澳高速邢台段出现大雾天气,京港澳高速公路邢台段发生7起交通事故,其中南行392KM发生3起交通事故,造成2人死亡,3人受伤;401KM发生4起交通事故,造成1人死亡,3人受伤,事故共涉及23辆车。
目前,6名伤者已被送往邢台市和沙河的几家医院。据了解,其中有两名伤者下肢受损严重,已由邢台沙河市人民医院紧急转往邢台市矿务局医院接受手术治疗。
事故发生后,河北省高速交警立即启动相关预案,全力做好伤员抢救、事故勘察、现场清撤和交通疏导等工作。河北省高速交警总队副总队长李沛川、机动支队支队长赵彦兴带领相关人员立即赶赴现场指导事故处置工作。高速交警邢台支队在第一时间组织医疗、急救、消防人员到达事故现场进行抢救、清撤工作,相邻高速交警石家庄、邯郸支队也同时采取交通管制,并在适当安全位置设置了车辆分流点,疏导车辆驶离高速公路。
中午11时,事故现场除应急车道外,其他两条行车道已恢复正常通行。因车流量较大,高速交警加强了站口和路面车辆预警、提示,防止车流集中涌入发生拥堵或事故。
河北高速交警提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章第五节之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遇有雾、雨、雪等能见度小于50米气象条件时,应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20公里,并从最近的出口尽快驶离高速公路”。同时,当遇有交警现场指挥或遇有车辆拥堵时,请依次或遵照交警指挥通行,请勿占用应急车道和穿插、抢行,以免引发交通事故或车辆拥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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