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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将为原民办代课教师发放养老补助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11月01日16:44  长城网

  秦皇岛市政府日前出台方案,将为农村原民办代课教师发放养老补助。方案将于11月1日起执行,经相关部门核准报省备案后,于12月21日至31日进行首次发放。

  《方案》对发放范围和执行标准进行了明确规定,凡年满60周岁、2003年底以前曾在农村公办中小学校(含幼儿园)教师岗位上工作满3年或3年以上、离开教师岗位后再没有被企事业单位录用、目前仍是农村户籍的原民办、代课教师。符合以上规定人员达到60周岁的,从到龄次月起享受养老补助。

  据了解,该执行标准为按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加工龄补助的办法发给养老补助。基础养老金按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工龄补助按每个工龄每月20元的标准发放,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由所在县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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