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霾中的隐形杀手
雾霾中难以察觉的微小颗粒--PM2.5,在是否"现身"环境监测数据的问题上,正经受一场各利益集团间的博弈。
PM2.5是大气污染物的排放和气象条件双重作用下产生的细颗粒物。主要来自汽车排放等人工污染。但在总量上控制汽车,提高大气质量的呼声,在政府部门极力发展"1800万辆、产销两旺"的汽车产业面前,显得过于微弱
法治周末记者 郭 绪
近段时间以来,华北和东北地区频繁出现大雾天气。雾霾天气的不断出现,引发公众对于城市空气质量和污染的追问。
中国东部工业区是大雾多发地区,也是空气污染最重的区域,这里的颗粒物浓度是最高的。
流行病学家称,大雾天气中微小的颗粒物能通过人体纤毛的防御进入肺部和血液中,引发慢性病,如哮喘、心血管疾病和支气管炎。
这些有问题的颗粒物,被称为细颗粒物(PM2.5)。目前,我国PM2.5主要来自燃煤发电、水泥工业和汽车尾气排放等,但随着我国城市汽车的逐渐增多,用电量急剧增加,以及城镇化的继续扩大,PM2.5指标的持续超标显而易见。
但是,如此影响空气质量的PM2.5微粒,至今还没有纳入我国空气质量标准强制监测指标。
11月1日,环保部对PM2.5微粒测定作出规范,但未将PM2.5纳入空气质量标准强制监测指标。环保部相关人士称,把PM2.5纳入评价指标技术已不成问题,但是目前国内PM2.5的污染情况较重,如制定标准,将大范围超标。
因为环境问题关乎很多地方生态和投资,这样一来,是否将PM2.5污染指标纳入监测范围成为相关政府部门和各方人士争议的焦点。
大相径庭的PM2.5数值
据媒体报道,10月9日当天北京出现严重雾霾天气,全市所有地区至少轻度污染,而亦庄、通州和平谷三个监测点出现了中度污染。
据环保部的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日报,北京市当天的空气污染指数全国最高。此后连续4天时间里北京都笼罩在沉重的雾霾天气之中。
10月20日,在新浪微博拥有10万余名粉丝的波士顿萨福克大学历史系助理教授薛涌发微博称:“北京空气,到11点时继续‘危险’,并且继续恶化。”
薛涌还曾在10月9日发微博在提到北京空气中悬浮颗粒的影响时表示,PM2.5在温哥华、华盛顿的监测仅为8;日本东京达到了23,而北京这项监测的官方数字为121。
PM2.5专业术语多数人并不了解。目前,国际通用的对大气中悬浮颗粒监测是两个指标,PM2.5和PM10。
PM2.5指的是悬浮颗粒物的粒径小于2.5微米,PM2.5的检测标准指的是这种悬浮颗粒物在每立方米空气中的含量。世界卫生组织(WHO)认为,PM2.5每立方米小于10是最为安全的,而20以上就属于污染超标了。
虽然目前除美国和欧盟一些国家外,世界上大部分国家都还未开展对PM2.5的监测,大多通行PM10监测,但PM2.5已经开始引起广泛关注,说明大多数对于空气污染越来越重视。
关于PM2.5的争论,在微博上持续发酵。
2011年10月23日清晨,来自北京朝阳区美国驻华大使馆定时播报的空气质量指数显示,北京地区PM2.5细颗粒物浓度为407,美国驻华大使馆的监测站显示北京空气污染已达“危险(hazard-ous)”水平。
但是来自北京市环保局官方口径的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同期空气质量仅为“轻度污染”。
10月31日,北京市环保局公布的空气污染指数为132,而美国大使馆监测站发布的指数为307,其差值接近两倍。虽然双方的检测点和仪器不尽相同,但是数据相差之多,不禁让人匪夷所思。
质疑声开始蔓延,“为什么我们不监测PM2.5的颗粒物?”“为什么我们的数据与美国大使馆公布的相差几倍?”
“大气污染物的源排放是内因,气象条件是外因。源排放达到最不利扩散气象条件的容量限值时,开始出现灰霾天气。”一位专业人士称。
虽然PM2.5只是地球大气成分中含量很少的组分,但它对空气质量和能见度等有重要的影响。与较粗的大气颗粒物相比,PM2.5粒径小,含大量的有毒、有害物质且在大气中的停留时间长、输送距离远,因而对人体健康和大气环境质量的影响更大。
PM2.5增加死亡风险
一般而言,粒径2.5微米至10微米的粗颗粒物主要来自道路扬尘等;2.5微米以下的细颗粒物(PM2.5)则主要来自化石燃料的燃烧(如机动车尾气、燃煤)、挥发性有机物等。
在一张2001年至2006年间平均全球空气污染形势图上,全球PM2.5最高的地区在北非和中国的华北、华东、华中全部。
2009年,中国的环保部门曾对灰霾天进行了试点监测,结果显示: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各试点城市发生灰霾的天数在51天至211天;其中深圳115天、重庆133天、上海134天、苏州169天。而我国细颗粒物污染在全球范围内的横向对比同样不容乐观。
2010年两位加拿大科学家利用卫星测量数据和计算机模拟信息制作的地图展示了2001年至2006年全球平均PM2.5分布情况。地图显示:中国人口密集、经济发达的地区,很多都处于细颗粒物浓度最高的地区。
根据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与公众环境研究中心(IPE)于2011年1月发布的城市空气质量信息公开指数(AQTI)评价报告显示:北京、上海、广州、重庆等20个国内评价城市普遍未开展细颗粒物监测。
值得注意的是,伦敦、巴黎、纽约等对PM2.5进行频密监测和发布的国际城市,其污染水平也相对较低。与此同时,不少发展中国家的大城市如:墨西哥城和新德里等,也早已开展了PM2.5的频密监测和发布。
世界卫生组织公布的资料认为PM2.5会增加死亡的风险。美国心脏协会估计,仅在美国,被PM2.5颗粒污染的空气就导致每年约60000人死亡。
中国很多城市到现在还是仅仅监测PM10的密度,认为PM10可以进入人体上呼吸道,与市民的呼吸系统疾病比较密切。但实际上PM2.5微粒由于体积特别微小,对人类身体健康的影响大大超过PM10。
气象专家和医学专家认为,由细颗粒物造成的灰霾天气对人体健康的危害甚至要比沙尘暴更大。PM10能够进入上呼吸道,但部分可通过痰液等排出体外,对人体健康危害相对较小;而PM2.5直径相当于头发丝1/10大小,被吸入人体后会进入支气管,干扰肺部的气体交换,引发包括哮喘、支气管炎和心血管病等方面的疾病。这些颗粒还可以通过支气管和肺泡进入血液,其中的有害气体、重金属等溶解在血液中,对人体健康的伤害更大。
在欧盟国家中,PM2.5导致人们的平均寿命减少8.6个月。
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气象局国家气候中心研究员丁一汇表示,PM2.5对农业和生态系统的影响也很大。在中国稻米和冬小麦生长的主要农业区之一的长江中下游地区,由于大气气溶胶的散射和吸收作用,可使到达地面的太阳辐射量减少5%至30%,近70%的农作物受此影响至少减产5%至30%。硫酸盐气溶胶还是形成酸雨的主要原因。
被环保检测遗忘的数值
在我国1996年版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PM10被列入控制标准,但未将PM2.5列入。
2011年年初《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修订版征求公开意见,PM2.5可吸入颗粒物尚未列入新标准,但开始作为各地指标的参考值。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的一份研究报告承认:“珠三角、长三角、京津冀、四川盆地和沈阳等地区的城市群大气PM2.5污染日趋严重,不但造成能见度降低,也导致居民循环系统和呼吸系统发病率和死亡率上升。”
自从1997年美国率先将PM2.5列为检测空气质量的一个重要标准后,国际上主要发达国家均已制定相关标准。而在亚洲,除日本外,连泰国和印度也已制定了该项目的空气质量标准。
环保部一官员此前向媒体证实,2009年9月至12月间征求意见时,在44家回函单位中,有25家单位建议增加PM2.5,只有两家单位认为没必要增加。建议增加的单位中,既有沿海地区的声音,也有内陆城市的声音。
强制增加PM2.5指标,将给各个城市带来极大的压力。因为PM2.5标准更严。根据测算,增加监测细颗粒物的话,天气优良率将下降20%至30%。
但也有人持不同意见。“制定标准,要符合实际。如果百分之八九十都做不到,标准等于无用,最终会变成虚设。”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原总工程师魏复盛坦言。
魏复盛的说法自有依据。中国环科院公布的一项统计数据显示,中国的PM2.5污染较重,全国113个重点城市2008年年均浓度均远高于世界卫生组织WHO的准则值,仅有两个城市年均浓度低于目标值,“一旦制定实施PM2.5强制限值,全国城市将大范围超标。”“制定标准,比较务实的做法,应该是经济技术实力和科学性的结合。”魏复盛说。
关于PM2.5引入标准之争,还是一场群体利益的博弈。“PM2.5的污染,主要来自汽车排放等人工污染。但总量控制汽车、不能无序发展的呼声,在政府部门极力发展‘1800万辆、产销两旺’的汽车产业面前,显得过于微弱。”魏复盛说。
中国大气物理研究所研究员王庚辰直言,有官员曾向他当面提出,如果每年达标的天数骤降,他们担心会影响职能部门的声誉,最终危及旅游、投资等行业的地方诸多政绩。
王庚辰表示,环保部本可借鉴WHO的指导准则,从科学角度出发,“我们可以首先定一个国标,然后分阶段、分步骤实施,但无论如何‘标准不能降低’”。
2009年9月至12月间,环保部曾发函给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等193家科研院校、机关部门广泛征集修订意见。当时收到的主要意见是:“调整二类和三类功能区的分类方式,取消三类区;污染物项目应增加PM2.5、重金属、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等。”此后,环保部科技标准司又在2010年六七月间两次召开专家会议讨论。
两次会议上,PM2.5污染问题一直是讨论的焦点。“对PM2.5是否列为强制性标准,大多数人支持将其列入,但也有专家认为时机不够成熟。”一位当时参加会议的人士回忆称。
2011年11月1日开始,环保部发布的《环境空气PM10和PM2.5的测定重量法》(以下简称《测定》)开始实施。《测定》首次对PM2.5的测定进行了规范,但在环保部近期进行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修订中,PM2.5并未被纳入强制性监测指标。
《测定》规定PM2.5的测定方法。但由于此前《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修订中,PM2.5并未被纳入强制性限制,因此这个测定方法测出来的数据只具有参考价值。
“我们将尽快修改完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将PM2.5纳入评价指标。”不久前,环保部污染控制司司长赵华林对媒体说。
环保部门专家表示,将PM2.5列入空气质量指标进行监测,我国技术上并不存在问题,只是“时机不成熟”。
目前,北京、上海等城市已经自发地开展PM2.5监测。资料显示,北京在2000年之后设有40多个PM2.5常规监测点,只是从未对外发布其监测结果。
前不久,环保部部长周生贤指出,要努力避免出现监测数据与群众感受“两张皮”现象。近期,环保部要求环保模范城市率先开展对灰霾数据的监测,将PM2.5纳入监测。
有关专家指出,PM2.5公开监测后,空气质量可能有时候会出现大范围超标,这并不可怕,民众其实能够理解和承受,基于污染变得严重的情况,还会激发民众自觉投身于城市环境治理中来。
来源:法治周末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