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蜂蜜新国标:混入其他物质仍标“蜂蜜”属假冒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11月10日16:29  大江网-新法制报
南昌市场上部分蜂蜜产品未执行新国标南昌市场上部分蜂蜜产品未执行新国标

  本报讯 实习记者李志强摄影报道:10月20日,卫生部指定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蜂蜜》(GB14963-2011)正式实施,但南昌市场上的蜂蜜大多数仍是“老国标”时的产品,此外,很多商家和销售人员并不知道“新国标”的实施。

  南昌市场上部分蜂蜜产品未执行新国标

  据了解,升级之后的蜂蜜“新国标”对蜂蜜严格界定,规定蜂蜜是纯天然物质,添加或混入任何蜂蜜以外的物质,仍标称“蜂蜜”或“蜜”的产品,将被视为假冒产品。

  值得一提的是,新国标还规定,经过化学工艺加工或添加其他物质的只能称为“蜂蜜制品”,如“蜜膏”、“蜜汁”等,不能单独标称为“蜂蜜”,还必须在标签上进行明示。

  9日,记者走访南昌多家超市和蜂蜜专卖店了解到,目前,市场上销售的蜂蜜外包装上部分都标有“纯正”、“天然”等字样,然而标签上的产品标准仍为旧版“符合GB18796的强制性要求”,生产日期大多在新国标实施之前。

  在南昌市象山北路一家蜂蜜专卖店,专柜前陈列有蜂蜜和蜂蜜制品。一名万姓销售人员告诉记者,店里销售的蜂蜜都是执行旧版国标,生产日期均在今年10月之前,她对蜂蜜新国标的实施并不清楚,其所在公司未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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