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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曲家苏越称若重来一次还做文化商人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11月11日04:01  新京报
昨日宣判后,苏越接受媒体采访时几度哽咽。本报记者 王贵彬 实习生 冯雪 摄 昨日宣判后,苏越接受媒体采访时几度哽咽。本报记者 王贵彬 实习生 冯雪 摄

  本报讯 (记者朱燕 陈博)曾因一曲《黄土高坡》走红全国的知名作曲家苏越因合同诈骗罪成立,涉案5700余万,昨日被北京市二中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他当庭表示忏悔,但认为判决过重,将提起上诉。

  昨日10时许,苏越被带进法庭,相比此前庭审时,他显得愈发憔悴、瘦弱,神情沉重。

  此前检方指控,2007年12月至2008年10月间,苏越虚构伪造多个单位的文件、私刻印章、模仿他人签名,借奥运巡演之名先后与信怡投资公司、包头市兴华信用投资公司等签订演出合同书和投资合作协议,总借款达5700多万元。至案发时,造成3家公司2800余万元损失无法追回。

  此前开庭时苏越曾供述,2005年到2006年,他的文化公司开始扩大投资规模,但生产的电视剧被电视台大量退片,公司开始出现巨额亏损。但由于爱面子,他不愿让股东知道,便选择了借高利贷。至案发时,负债达上亿元,光利息就有6000余万元。

  昨日简短质证后,苏越进行了最后陈述:我很抱歉,在人生的后半段,为了做我认为轰轰烈烈的大事,遇到风险时,采用了非常愚蠢的办法,把自己带入歧途,辜负了曾给予我很大帮助的朋友和领导,也给别人造成了很大的伤害。最为后悔的是,我没有保护好自己热爱的文化产业。

  法院认为,苏越的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且数额特别巨大。据此,一审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对话

  做错事要挨罚但罚得有点重

  新京报:怎么看一审判决?

  苏越:这辈子接受了无数次采访,这么接受采访还是第一次(苦笑)。做错事肯定要挨罚,但罚得有点重。在公司遇到风险时,我采取了错误手法去弥补亏空,但我不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是为给企业渡过难关。法律惩处有严肃性,我愿赌服输,但确实比较重。

  新京报:你自己能接受什么样的判决呢?

  苏越:我这种数额(指诈骗金额)也轻不到哪儿去。我非常感谢检察院、法院对我的案子的研究和探讨。但我错过了很重要的一个机会。2008年出事时,经侦部门找过我希望我补上这笔钱,我也一直非常努力去还,遗憾的是没还了……

  新京报:现在后悔吗?

  苏越:后悔是刚出事的时候,现在,说后悔也没用了。对跟了我多年的员工们、跟我搞事业的朋友、给我支持的领导,(我)给了他们毁灭性的打击,甚至把自己的家庭也彻底毁掉了。对此,我遗恨终生。

  可能写歌给狱友听听唱唱

  新京报:考虑过在狱中做什么吗?比如写书作曲?

  苏越:现在不敢想。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就意味着我写的所有东西都不能被发表。可能也就写了给狱友听听唱唱。

  新京报:如果有重来一次的机会,你还会做文化商人吗?

  苏越:我有3个理想:一是作曲,写首歌让全世界华人都会唱,这个理想实现了,我有了《血染的风采》和《黄土高坡》;二是希望在最红时急流勇退去日本学习,带回来一整套演艺产业制度,我想也实现了;三是我希望在中国做一家像样的文化企业,并希望它走文化产业道路。假如能重来一次,我还会从事这样的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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