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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要求2012年底前11个市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11月15日10:58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杭州11月15日消息(记者张国亮 通讯员周洪波) 今天上午,浙江省教育厅与全省11个设区市签署备忘录,要求2012年底前,各市全部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并通过省人民政府认定。签署仪式上,各市均拿出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并做出承诺。

  浙江省委教育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厅长刘希平指出,省教育厅与全省11个设区市人民政府分别签署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是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建党90周年大会上讲话精神的具体举措,是落实全国和全省教育工作会议、国家和省教育规划纲要的具体行动。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特别是经过近些年的发展,我省已从整体上解决了“有书读”的问题,“读好书”上升为主要教育诉求,人民群众对教育的均衡和公平、优质的渴望越来越强烈。为呼应人民群众的要求,近年来,我省各地通过开展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推进“名校集团化”、“城乡学校共同体”、乡镇中心校带村小,实施农远工程,组织城镇骨干教师到农村支教,进行农村中小学骨干教师“领雁工程”培训,等等,在维护公平、提高质量的过程中,不断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化发展。浙江已初步实现了县域范围义务教育的均衡化发展。但是,全省义务教育发展不够均衡的现象依然存在,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教育水平差距仍比较大外,城乡之间在教育软件建设,尤其是教师配备上,差异仍比较明显;在不少地方,城镇学校间办学水平差异也很大;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还存在着不少困难和问题。

  刘希平强调,均衡是维护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的重要前提和保证。在加快教育现代化过程中,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高水平均衡发展,是各级政府首先应履行的职责和完成的任务。实现县域范围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我们共同向社会作出的庄严承诺。各市政府要做深入研究,逐条落实备忘录要求,并把责任落到辖区内各级政府。要牢牢把握“到2012年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的目标,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实施本市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大力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要努力增加教育投入,依法确保教育投入的稳定增长,下大气力加强农村教育、城镇薄弱学校教育和困难群体教育。要着力于解决群众反映最突出的教育问题,科学设置学区,配足配齐教师,强化素质教育,规范招生秩序,办好每一所学校。要大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把师德放在首位,完善校长和教师培训机制,改进教师管理,多形式探索教师尤其是骨干教师有序流动的有效形式和途径。要积极推进教育改革,深化人才培养模式、考试招生制度、现代学校制度、办学体制、教育评价制度等多方面的改革。省教育厅将与各市政府一起,坚定不移致力于在全省推进义务教育高水平均衡发展。

  11个设区市分别提供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含时间表)、所承担的国家或省级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等文本,承诺在省教育厅的支持下,认真履行职责,逐步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并通过省人民政府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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