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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中国企业东盟所获关税优惠为应受惠货值10%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11月19日01:27  中国新闻网

  中新财经广州11月18日电 (刘烨 叶晓华)广东省贸促会18日举行了自贸区政策与优惠原产地规则宣讲会,记者从会上获悉,众多企业因未申请签发优惠原产地证书而放弃了进口国关税减免权利,去年中国企业出口东盟所获关税优惠就仅为应受惠货值的10%。

  优惠原产地证书是由国家授权机构签发的、用以证明优惠贸易协定项下的货物原产于中国境内的文件,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在协定成员国就特定产品享受关税优惠待遇的凭证。

  广东省贸促会秘书长乔海曙在会上表示,目前中国已对外签署了13个区域性贸易协定,包括中国-东盟、中国-智利等7个自贸协定,以及香港CEPA、澳门CEPA、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 等6个优惠贸易安排,上述协定涵盖了中国对外贸易总额的五分之一。

  乔海曙指出,自贸区优惠原产地政策为外贸企业提供了实实在在的关税减免优惠,但当前许多企业还没有申请签发优惠原产地证书,从而使大量出口商品没有享受到进口国关税减免待遇的权利。

  广东省贸促会建议,企业应用好自贸区优惠原产地政策,主动申领各类优惠原产地证书,享受优惠原产地证书带来的经济实惠和便利,以提高自身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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