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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将推行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义务教育积分制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11月19日17:50  新华网

  新华网广州11月19日电(记者毛一竹)广东省将推行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义务教育积分制管理办法,保障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目前,广东省义务教育面临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学校之间发展水平不平衡、群体之间受教育权落实不均衡以及各级各类教育之间发展不协调等问题。

  根据广东省政府近日印发的《广东省教育发展“十二五”规划》,广东将针对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推行积分制管理办法。在不断增加公办学位的基础上,政府将向符合条件的民办学校购买学位,加大扶持和管理力度,建立各级财政合理分担的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逐步放宽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在流入地升学限制,实现符合条件的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与当地户籍学生享有同等待遇。

  根据规划,“十二五”期间,广东省还将实施设立农村教师岗位津贴,建设农村教师周转房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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