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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要求13名高档房主缴纳房产税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11月23日09:19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重庆11月23日消息(记者刘湛) 记者昨天查阅《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责令限期缴纳个人住房房产税的通知》了解到,迄今为止,重庆应缴纳房产税的3000多名高档房房主中,有13人未缴房产税。市地税局要求本月25日前缴清税款,否则,将依法采取提请阻止出境、媒体曝光、交易限制、银行扣款等措施追缴税款。

  今年1月28日,重庆出台《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行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的暂行办法》和《重庆市个人住房房产税征收管理实施细则》,要求房产税征收日期为每年10月1~31日。

  今年8月底前,地税局就针对重庆3000多套存量高档住房展开房产税征收工作,并将应税住房的坐落地址、计税依据、应纳税额、申报期限等通过直接送达、邮寄、公告等方式通知纳税人。

  按相关法律规定,纳税人未按规定期限缴纳税款,除补交税款外,还将缴纳滞纳金。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期加收税款0.05%的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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