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瘦肉精”系列案全部审结
养殖户轻判,管理者、生产者重判
涉及17名国家工作人员
□记者 韩景玮 通讯员 孙志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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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5日,孟州等地养猪场用“瘦肉精”之事经媒体曝光后,刘襄、奚中杰等114个涉案人被公诉。昨天,省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称:在短短数月内,我省在“瘦肉精”案中受理的59案、114人全部审完。该事还引发我国9部门联合开展为期1年的“瘦肉精”专项整治行动。
审结59案、114人
今年3月15日,中央电视台曝光了孟州、温县等地一些养猪场使用“瘦肉精”一事。此事引起国家、我省高度重视。我省警方迅速介入并侦破“瘦肉精”案,查明流入我省的“瘦肉精”源头在湖北襄阳。
3月25日,该案主要嫌疑人刘襄被控制,位于襄阳南璋县的生产“瘦肉精”窝点被查封。3月29日,在江苏常州,刘襄的同伙奚中杰被抓。至此,“瘦肉精”的制售产业链明晰。
截至10月31日,全省法院共受理“瘦肉精”案件59案114人,目前已全部审结。
养殖户被轻判 管理者、生产者被重判
昨天,在省高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省高院副院长田立文通报了“瘦肉精”案的审理情况:
在公诉部门起诉的114人中,检察院撤回起诉1案1人(1名养殖户),其余均作出判决。其中,刘襄、奚中杰等5人被处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刘襄、奚中杰分别被判处死缓和无期。有17个国家工作人员以失职、渎职量刑。
根据被告人数多、身份复杂等特点,省高院提出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重点打击研制、生产、销售“瘦肉精”犯罪,和对食品安全负有监管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失职、渎职犯罪,而对农民养殖户则区别对待。在审结案件中,共判处生猪养殖户36人,其中,判处有期徒刑1年以下至拘役的29人,缓刑7人。
“瘦肉精”地下非法网络被摧毁
“瘦肉精”系列案件的圆满审理,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在第一批“瘦肉精”案当庭宣判后24小时内,网络相关消息点击浏览突破百万人次,95%以上的网友肯定判决结果,认为刘襄等人利欲熏心,理应严惩。
另外,11月12日,农业部副部长陈晓华在第九届中国食品安全年会上说,今年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以来,全国已侦破“瘦肉精”案件12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980余人,查获“瘦肉精”非法生产线12条,查处涉案企业30余家,“瘦肉精”地下非法生产销售的网络已基本摧毁。线索提供 朱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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