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厦门12月1日电 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1日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张家盟受贿案。
福建省厦门市人民检察院指控,1996年至2007年,被告人张家盟在担任浙江省舟山市副市长兼舟山市交通委员会主任、舟山市市长、中共舟山市市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舟山基础工程公司、张群力等五个单位或者个人在企业经营、解决项目用地、房地产开发、逃避刑事追究等事项上谋取利益,先后收受他人给予的款物共计折合人民币735万余元,应以受贿罪追究张家盟的刑事责任。
法庭上,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张家盟的律师出庭为其进行了辩护。数十名群众、媒体记者旁听了庭审。
法庭宣布此案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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