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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80后公职人员职务犯罪呈上升趋势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12月01日17:32  法制网

  法制网记者 游春亮 法制网通讯员 程海龙

  80后公职人员是伴随着改革开放成长起来的一代人,大部分已经步入工作岗位。由于所处的特殊历史背景和成长经历,在面对角色转变、抵御诱惑等方面存在心理适应能力缺失及抗压能力不强等现状。深圳市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对近几年深圳80后公职人员职务犯罪案件进行了剖析,发现80后公职人员职务犯罪正显上升趋势。一线办案检察官为此呼吁预防80后公职人员职务犯罪必须从心理疏导及人文关怀开始。

  职务犯罪呈上升趋势

  2006年至2010年,深圳市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1980年后出生的职务犯罪案件71人,其中贪污贿赂类案件38人,渎职侵权类案件33人。案件呈现以下特点:

  发案环节和部门相对集中。基层行政执法部门贪污贿赂类案件较突出,共有9人,占整个贪污贿赂案件的23%。公安消防等执法部门渎职侵权类案件突出,共有18人,占整个渎职侵权案件的54%。

  犯罪潜伏期相对较短。贪污贿赂案件的潜伏期普遍长于渎职侵权类案件的潜伏期。贪污贿赂案件潜伏期超过12个月的有15人,占贪污贿赂案件的39.5%。渎职侵权案件即时发案的有25人,占渎职侵权类的75.6%。

  高学历人员所占比例较低。在71名行为人中,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有11人,占总人数的15%,本科以下学历有60人,占总人数的85%。

  年度发案数量总体呈上升趋势。从案件发生的年度数量来看,反贪:2006年2人、2007年6人、2008年12人、2009年8人、2010年10人。渎检:2006年2人、2007年6人、2008年6人、2009年11人、2010年8人。总体都呈曲线上升趋势。

  犯罪行为特征凸显贪利性

  从深圳80后职务犯罪的行为上看,主要有以下特征:

  年龄低、职务低、金额不大。80后这一群体工作时间一般在5年左右,行为人在单位的职级一般较低,职务多在主任科员以下,聘任制职员或者一般科员居多。从涉及的贪污贿赂案件来看,除涉案金额较多的财务岗位外,其他人员涉案的金额多在10万元以下。金额较大的如某海关出纳王某,挪用公款37笔共计人民币109.4万元。

  犯罪动机具有明显的贪利性。80后职务犯罪尤其是贪污贿赂犯罪,其动力主要来源于物质性的推动力,即使在精神性动机的职务犯罪中,其经济利益或者间接经济利益的成分也非常显著,伴随的职务犯罪动机包含着利己主义的虚荣心、带有精神力量歪曲特征的纯粹性占有欲及超强的自我证明欲等方面。

  身处一线,钻制度漏洞较多。80后虽然所从事的岗位大部分属非领导岗位,但作为一线工作人员,却有利用制度漏洞进行职务犯罪的条件。如2010年以前,深圳市某税务系统在发票领购环节发票供售岗人员具有发票领购、购票员核定、发票验旧、发票供新等多种职权,权力大却缺乏必要的监督制约,以致发生多宗内外勾结伙同无业人员非法销售发票的案件。

  职务犯罪行为手段单一,技术含量普遍不高。80后职务犯罪往往没有利用高科技手段,通过年度审计或者相关第三人,极易被发现。如市某看守所管教民警龙某,就是利用管理监仓的职务之便,通过同一个银行账户,多次收受犯罪嫌疑人家属贿赂8万余元。

  自律意识欠缺 经不起物质诱惑

  从犯罪心理构成方面分析,主要有以下原因:

  认识方面:社会化过程中存在缺陷导致法治意识偏差。涉案的“80后”多数都受过正规专科或者本科教育,很多还是重点大学毕业的,但他们所受的文化教育和法制教育明显不成正比。尤其是对于刑事法律缺乏敬畏之心,对于职务犯罪的构成、表现形式、处罚后果等认识不清。如在被分析的80后案件中,司法机关人员有12人,这还不包括从事行政执法的工作人员。其中在贪污贿赂案件中的三人均为本科学历。深圳市某法院的聘任制法官助理刘某、王某,二人均为法学本科毕业,且从事司法工作。2008年至2009年期间,刘某和王某在执行某工厂财产保全过程中,应厂房房东的要求减少查封相关财产设备,并为他人私运机器设备出厂提供帮助。二人从中收受贿赂人民币共计30万元。

  意志方面:自律意识欠缺,经不起物质诱惑。深圳市某派出所民警刘某和梁某,二人经不起诱惑,受社会人员的唆使,以警察身份盘查走私车辆,收取好处费共同私分。2008年2月,二人以查私为由拦下走私车辆,指使他人向车主索要钱财,索要人民币7万元既遂后私分;二人在第一次作案得手后并没有收手,2008年3月,二人再次查私,向货主索要每箱货2000元的贿赂共计10万元,货主嫌数额太大,后报警,二人案发。

  情感方面:人格结构某些因素的矛盾与偏离。首先是扭曲的道德负重。道德中的义务感、责任感和良心对个体行为起着调节作用,但职务犯罪者的道德意识如果存在偏失,即使没有达到道德意识扭曲、责任感和义务感丧失、良心泯灭的程度,依然能对80后的成长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深圳市某检验局的黄某有两个姐姐,一个胞弟,在家中排行第三。2004年,黄某的父亲突发脑血栓病逝,当时其正在深圳备考公务员,家中为不影响其备考,对他隐瞒了父亲病逝的消息,黄某对此一直很愧疚。这种愧疚成为其对家庭进行补偿的巨大道德包袱。工作之后,黄某贪污的钱财也主要用于家庭开支、父母的医药费(2004年,黄某的父亲突发脑血栓,借了一些钱)、以及其二姐的家庭开支。当道德负重感过重之时,行为人容易铤而走险,在经济或者其他方面超越自己的能力范围做违法犯罪之事。其次是意志方面的极端两重性。80后职务犯罪人在对抗非法诱惑方面意志力较差(或者逐步转变为较差),而在自己职务领域内执行实现自我欲望的犯罪行为意志力却表现得非常顽固,甚至可以克服很大的客观障碍或抵抗强大的风险,是意志坚持性与退缩性的矛盾结合体。深圳一看守所管教龙某在忏悔中说:有一次,一位犯罪嫌疑人的家属找到了我,请我帮忙照顾一下在看守所的亲人,并拿出几千元钱作为感谢,被我当场拒绝。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工作时间长了,手中权力大了的时候,来自各方面的诱惑也多了,我的思想逐渐产生了变化,警惕性也开始降低了。每一次看守所的领导给我们开会敲警钟时,我都想以后不要这样了,但每次诱惑放在我面前的时候,又禁不住伸出了手,走向了职务犯罪的深渊。另外是优越感与卑微感的融合。2011年5月份,深圳市公开招考公务员367名,报名人数29618人,平均报考比例达80:1。报考比例最高的是罗湖区经济促进局,招录2人,有889人报名,比例为444.5:1。高福利、有保障所带来的安全感是“公务员报考热”,也是公职人员优越感的重要来源,而公职人员所从事工作的重复性和机械化却又是无法回避的现实,一方面是创新能力的逐渐消逝,一方面是体制内的80后年轻人同样正在面对的房价、医疗、教育等现实问题。这种混杂的体制内优越感与体制外卑微感同时并存。当体制内的优越感逐渐减少而体制外的卑微感逐渐增大时,极易导致80后公职人员以权谋取私来弥补这种失衡心理。

  预防职务犯罪须从心理疏导及人文关怀开始

  深圳市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检察官郭寿春和周传飞指出,职务犯罪同社会环境和主体心理因素都有关系,从心理和社会层面共同进行预防是较为有效的,为此,他们呼吁预防80后公职人员职务犯罪必须从心理疏导及人文关怀开始。

  检察官认为,职务犯罪心理预测是指对个性犯罪心理形成发展的可能性所做的预测,包括初犯预测和再犯预测。职务犯罪心理预测的内容,也就是一个人犯罪心理形成前后和犯罪前出现的一系列征兆。如人际关系反常,这在年轻人初犯时最为突出;贪婪的物质欲望、对工作或学习产生厌恶情绪、极力伪装自己、工作假装积极等等。这些犯前征兆,只能因人因事而异,虽有一定的规律,但也表现出较大的差异。只要运用预测方法,注意观察,分析犯前征兆,开展科学的心理分析,就能为预防工作打下基础。同时,可以尝试开展情景测试,掌握80后公职人员面对行贿、贪污等职务犯罪情形时的心态,及时发现职务犯罪苗头。

  同时要建设一套适宜的人事管理制度,科学进行人力资源管理,使人才能够引得来、留得住、用得好,努力挖掘人才的潜力,最大限度地调动人才内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仅要为人才提供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让人才心情舒畅地工作和生活,更重要的是尊重人才、尊重人才的劳动,千方百计为人才成长提供方便,摒弃“嫉贤妒能”的陋习,预防升官不成,就乱用权、乱捞钱等职务犯罪畸形心态的发生。

  检察官还指出,职务犯罪的心理有很多种:侥幸心理、失衡心理、攀比心理、补偿心理等等,及时了解其心理状况并进行疏导,对于涉及相关事项如:机构变化、职务升迁、上下级关系、权力运用等,细化人文关怀。采用人力资源的管理模式,构建职业底线,筑牢心理防线,营造不想贪的廉洁工作环境。另外,对于新入职的公职人员,尤其是涉及行政执法、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资金管理等环节的公职人员,在初次面对岗位责任风险、行受贿诱惑或制度漏洞时,还应及时进行疏导,辅之以各种类型的制度管控及警示,引导新入职工作人员在具体工作环节形成正确的价值观念。

  他们呼吁在各级党校、行政学校、职业经理学院或廉政教育基地等职务犯罪教育环节增设《心理健康知识教育讲座》、《职务犯罪心理分析》等课程,让80后公职人员了解心理健康问题对工作和生活的影响,正确应对各种心理问题。通过分层次培训,将心理健康知识辐射到整个国家机关,使国家公职人员了解心理健康对工作和生活的影响,掌握心理科学的理论知识、基本方法和工作技巧,增强国家公务员的心理承受能力,客观对待名誉、地位、权力和金钱,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妥善处理上下左右的关系。

  此外,检察官还强调要关注叛逆心理的产生,避免出现说教式的宣传教育方式。对公职人员不同时期出现的各种心理问题(如机构变化、职务升迁、上下级关系、权力运用等),及时予以指导、分析和帮助,制定对策;结合廉政教育及其他组织活动,定期为公职人员举办心理健康知识和心理领导科学讲座;帮助不同的单位制定应对突发腐败事件的心理干预方案等。可以为公职人员提供心理支持,同时通过制定科学合理的应急心理干预方案,提高对职务犯罪案件的认知度,形成一套有利于理智优化心态的内在调控机制,增强自我的调节与控制能力,从内心稳定有效地抵御诱惑。

  法制网深圳12月1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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