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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启动了创建“无传销街道(乡镇)”工作
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以来,各地充分发挥居委会、村委会、派出所、工商所等基层组织的作用,重点抓好法制宣传教育、出租房屋管理和流动、暂住人口管理,努力推动打击传销工作深入社区基层。经过三年多努力,全省17市已全部完成创建规划,创建无传销社区(村)2.4万余个。在此基础上,今年年初,又启动了创建“无传销街道(乡镇)”工作。按照创建“无传销街道(乡镇)”工作要求,全省各级工商机关认真抓好创建试点,总结经验逐步推进,充分发挥街道、乡镇和“两委”、“两所”的作用,着力巩固完善打击传销互动协作、宣传教育、信息交流、快速反应、责任考核工作机制,把创建工作任务落到了实处。截止目前,全省已创建“无传销街道(乡镇)”661个,占总规划数量的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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