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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者】 詹红荔
【主要事迹】
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法院少年审判庭庭长。从事少年审判工作9年来,她创造性地总结出了一套对失足少年“贴心贴肝”的“三不”工作原则:庭前三个不开庭、庭中三个不轻易、庭后三个不松手。多年来,她审结涉及未成年刑事案件500件1140人,无一发回重审、无一错案、无一投诉、无一上访。先后帮助315名失足少年重返课堂,帮助70多名刑满释放的新生少年找到工作。她因此被亲切地喻为“法官妈妈”。
【颁奖词】
家庭安则社会安,少年强则国强,
她以对公平正义的信仰与追求,
挽救了一批又一批问题少年,
化解了一个又一个社会矛盾。
法官詹红荔,
将少年审判工作
延伸到庭前、庭后和庭外,
既捍卫了司法公正,
又彰显了司法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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