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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者】 郑喜兰
【主要事迹】唐山市丰润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兼反贪局长。担任基层院副检察长兼反贪局长时,她组织立案查处贪污贿赂案件93件,侦破过某国企会计挪用公款1150万元等大案要案,有罪判决率100%,挽回经济损失3000余万元,并亲自组织抓逃3次4人。郑喜兰先后被高检院记一等功,先后荣获“全国模范检察官”、“全国三八红旗手”等56项荣誉及奖励,被群众誉为“执法为民的好检察官”。
【颁奖词】
她忠实于事实,
违法者在她面前无言以对。
她忠实于法律,
每件案在她手里终成铁案。
检察官郑喜兰,
立检为公、执法为民,
让法治的阳光照进百姓心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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