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正文内容

国内部分航线上调燃油附加费

  本报讯 (记者闫婧宇)从12月5日开始,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部分上调,超过800公里的增加10元(该航段此前为130元),800公里(含)以下航线燃油附加费仍为70元。记者昨日从南航、深航、吉祥航空获悉,新的规定以出票日期为准。而各家航空公司也提醒,今年春运于下月8日启动,市民最好提早预订机票。

  有关人士介绍,对12月5日前已出票、乘机日期为12月5日(含)后的国内客票,不补收燃油附加。对12月5日前出票的国内客票,如12月5日(含)后旅客提出自愿变更,不补收燃油附加。如改期与升舱(或更改子舱位)同时进行,需要换开新客票时,则需按照标准收取燃油附加(如原客票已收取过燃油附加费,则与本期收费标准对照,多退少补)。

  据悉,本次调整,是航空燃油附加费连续下调三个月后首度上调。由于自12月1日零时起,国内航空煤油出厂价从11月份的7277元/吨上调至7653元/吨,航空公司从中航油采购航油的综合采购成本亦从11月份的7279元/吨上调至7655元/吨,上调幅度均为376元/吨。根据国内航线燃油附加与航空煤油价格联动机制,国内航空煤油综合采购成本累计变化幅度超过每吨250元时,民航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最高标准可进行调整。

分享到: 欢迎发表评论我要评论

 

更多关于 燃油附加费 国内航线  的新闻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1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