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惠程华
12月8日,记者从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4月7日的崆峒区牛奶投毒特大案主犯马秀玲,被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从犯吴广全被判处无期徒刑。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1年3月,被告人马秀玲、吴广全与合租三友肉牛育肥专业合作社同一牛棚饲养奶牛的马文选、张凤女夫妇,因琐事发生矛盾,于是产生了报复的恶念。
2011年4月4日,马秀玲与吴广全商议在马文选家的牛奶中投放亚硝酸盐,使牛奶颜色变红或食用者产生腹泻,以达到让用户只购买自家牛奶的目的。4月5日上午,吴广全购得300克亚硝酸盐。当日14时许,马秀玲抓了一些亚硝酸盐投进了马文选家盛有牛奶的桶中。
4月6日10时许,马秀玲再次投毒,并用手搅拌后返回。用户食用该牛奶后,造成了3名婴幼儿中毒死亡,35人中毒住院治疗,7人出现中毒症状的严重后果。
4月7日,吴广全得知侦查人员在调查该案时,将剩余亚硝酸盐抛洒于崆峒区的泾河滩。
法院审理认为,马秀玲为报复竞争对手,明知亚硝酸盐对人体有害,却不计后果,造成严重后果,构成了投放危险物质罪。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马秀玲提出犯意,指使吴广全购买亚硝酸盐,具体实施投放亚硝酸盐的犯罪行为,系主犯;被告人吴广全系从犯。
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被告人马秀玲、吴广全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一审判处被告人马秀玲犯投放危险物质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吴广全犯投放危险物质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判处附带民事经济赔偿。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马秀玲、吴广全均向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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