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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女子与男友同居10年家产被变卖才知对方是通缉犯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12月15日01:57  亚心网

  新闻背景

  1996年1月31日19时50分,湖南邵阳市郊区城南乡祭旗村祭旗坡地段发生特大爆炸事故,事故中死亡134人(其中男77人,女57人),伤405人(其中住院治疗117人,门诊治疗288人),直接经济损失1966万元。

  据调查,“1·31”特大爆炸事故系非法买卖、运输、加工炸药引发。湖南建筑装修机具总厂(原名邵阳市电动工具厂)干部何耿留职停薪后承包邵阳市经济信息电脑技术开发中心。因经营锰矿亏损,1994年2月,他以新邵县长冲铺乡锰矿的名义,通过新邵县造纸厂工人李向文和282厂厂办秘书黄赛先与解放军驻282厂军代室干部龙诗训(1994年12月因车祸死亡)、蒋江兵联系,非法签订了40吨名为销毁实为销售军用黑索金炸药的合同。因非法加工炸药引发爆炸。

  案发后,主犯何耿(男,33岁)、李向文(男,33岁)、黄赛先等人畏罪潜逃,司法机关在相继发出A级通缉令,批捕3名犯罪嫌疑人。

  人物介绍

  戴小平:48岁,原名李向文,“1·31”特大爆炸事故主犯,国家A级通缉犯。案发后潜逃至新疆巴州焉耆县生活13年,2009年12月9日被抓捕。

  李雾(化名):41岁,和李向文同居十年的女人,财产被骗转移后,她才知道男友竟是通缉犯。

  亚心网讯 (记者 费璇) 12月11日8时,天还没亮透,白炽灯把楼道照得通明,家住焉耆县安达公寓的李雾领着记者来到她的住所,她穿着红色羽绒服、黑色长靴,烫过的卷发随意地束在脑后。开门,钥匙哗哗作响,她抬头向四周看了看,进门。

新疆女子与男友同居10年家产被变卖才知对方是通缉犯
? 同居十年的女人

  房子大而空荡,没电、没暖气,有些冰冷。这是她和戴小平(原名李向文)——一个国家A级通缉犯曾经生活过的地方。但两人同居10年,她对这个男人的种种却一无所知。如今,对于这个男人,她不知道应该叫他戴小平还是李向文。但有一点是肯定的,“我要卖掉这套房子,离开这座县城,开始新的生活。”李雾说。

  李雾说,1998年,李雾28岁,时髦,没有男朋友,家住和硕县24团,她只身来焉耆县做服装生意,被大家称为精明女人。

  焉耆县是一个椭圆形的小县城,团结路市场是当时最繁华的地界。当年夏天,李雾在朋友的店里认识了一个自称戴小平的男人。

  当时她租房子住,有时半夜会有人使劲砸她的窗户。认识戴小平后,戴小平每天都赖在她那里,直到深夜才离开。

  一个28岁的女人还图什么,就希望身边站着一个男人。女子1999年,从家里拿了两万元钱,李雾跟着这个男人到沙湾县卖灯具。父母拗不过,也只能随她了。在李雾的父亲眼里,女儿太犟了,决定的事,没有人能改变。

  刚到沙湾县时,李雾和戴小平住在一间20平方米的平房里,房间照不进阳光,很阴暗,当时房子里连件像样的家具都没有。李雾说,有一次到市场买菜,她在柜台上看到美国进口的橙子,盯着看了好久,但最终还是拉着戴小平走了。

  两天后的一个晚上,李雾收摊回家,看到戴小平的手里捧着鲜黄的橙子。她很开心,但没舍得吃,把橙子摆在那儿,直到放坏、放干。后来她才知道,买橙子的钱是戴小平赌博赢的。

  生意没有赚钱。2001年,他们回到焉耆县改做地暖装修生意,戴小平负责拉生意,她负责找人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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